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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感人的同志小说:花开无声

324 1 2025-5-6 15:33 发布者: 顾熙雨 原作者: mysky2046纯爱网

摘要序我的初中是在长春八中读的,当时那是一个很乱的学校。这么说好象有点不公平,怎么说那时的八中也是个区重点,在南关一带算很不错的学校了。可实情如此,我还记得那时有个顺口溜:一中紧,二中松,不紧不松三四中, ...


十二

现在回想起来,年少的那段日子,就象夏日里丛生的野草,那样的漫无目的,却又如此的生机勃勃。

印象里的长春的天总是特别的蓝,好象水洗过一样,那么干净透明。

后来有很久没见到郭磊了。有人说他因为参与打群架被学校开除了,也有人说他伤的很重,要在家里休养一段时间。流言传来传去,我什么也不问,只是静静地听。

慢慢的我知道了很多关于他的事情,比如说,他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他还有一个哥哥,比他大很多,已经工作了。他的家在拖拉机厂,听说他小学的时候在那里还拿过全市的少年足球冠军。因为拖拉机厂中学足球和八中一样很厉害,大家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放弃那里而选择八中。

渐渐的,愈来愈少有人谈起他,又有其他新鲜的事物吸引了大家的主意。只是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有时我眺望着如水洗过的碧蓝的天空下,那空旷的操场时,情不自禁地会想起那个在那里奔跑过的少年的矫健身影。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初一的下半学期,我的身体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我的个头一下子长了六七公分,到了一米七十多。很多人在那时都开玩笑说好象一宿没见,我就窜个儿了。更重要的是我那张挤在一起的娃娃脸长开了,我变得不象以前那么可爱了,却有种说不出的气质自然流泻而出。

那时我有个同学说我不笑的时候有种忧郁的气质(“特别假清高,”他补充道)。我笑起来却挺“冻人的”。我已经不再是孤家寡人了,每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和一帮人混在一起,别人叫我们“理大”帮,因为我们中很多人都是某大学的家属子弟。每天放学,因为顺路,我们也喜欢结伴有说有笑地一起走。

慢慢的,我变得开朗起来。在那帮子人里面,我也挺如鱼得水的,大概我天生就是个善交际的人,只是陌生的环境遮蔽了这个天性。与此同时,我与付得文的关系却一日差过一日。他很痛心疾首地看着我和这些胸无大志的平庸之辈混在一起,随波逐流,简直是自甘堕落。我们之间的接触一日少过一日,渐渐地,我也觉得他高傲的有些不和时宜。

一段少年的友谊,就慢慢付诸流水了。

初一的时候,我们班上学习好的基本都是女生,排在班级前十名里面的有八个是女生。记得那时老师和家长都爱说什么“男孩子发育的晚,等男孩开始用努力了,女孩子就不行了。” 现在想想这都是些满有歧视性的言论,不过那时倒大行其道。

不过我们班里,却有两个学习很出色的男生,一个叫长军,是我们班长,另一个我们叫他阿锐,是我们的学习委员。

长军家里是部队大院的,可能从小就管教有方,说话办事很象个小大人。他长着浓浓的剑眉,国字脸,一股凛然正气,颇英俊的。不过我开始注意到他,却完全因为一个女孩子的缘故。

我们班有个女生,外号叫“快枪”。这外号据说是从小学带来的,可能跟她的脾气有关。用北方话讲就是有点“缺心眼”。她很努力地想在我们班成个人物,可又总是得罪人。后来有一次,被我们全班评为“最不受欢迎的人”。一般女生要是受到这种打击,不是趴在课桌上痛哭流涕,就是飞奔出教室外去寻短见。可她老人家真是不同凡响,当时就跳到桌上破口大骂,把我们班主任都吓了一跳。

就是这样一个女魔头,居然看上了我们班长长军。以她的脾气,当然不会象我那样安于做地下党。除了撅嘴抛媚眼之外,还整天写点什么打油小诗之类的,放进长军的文具盒里。

没过几日,全班都知道了“快枪”喜欢上了长军。快枪自然是无所惧,大概还生怕人家不知道,上自习的时候有事没事就往长军身边凑。每当这时,我们班的那些坏小子吹口哨的吹口哨,鼓掌的鼓掌,沈艳她们女生则笑眯了眼,捂着嘴说着悄悄话。长军的脸涨的通红,低着头,不理快枪。

“臭不要脸。”学习委员阿锐冷冷地骂一句,声音很大,我估计快枪一定听得到。可她没有还嘴。

快枪还是有些怕阿锐的。阿锐在班里人缘很好,黑白两道都很吃的开。据说他爸爸在银行当很大的官,每次我们校长见到阿锐,脸上都带着讨好的笑容,和他聊上两句。

老师们很喜欢阿锐,因为他学习好,人聪明,长的也精神。可他和我们班上的小痞子的关系也不错。那些小痞子见了他,都“阿锐阿锐的”叫的很亲热。

可我在心底里不大喜欢他,具体因为什么,我倒说不大清楚。许是他对我的忽略和轻蔑。我觉得从某一部分讲,我和他很相像。尽管当时我的学习不怎么样,长的也一般。可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超过他。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远了。

前面说过,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理大帮”的一群人会凑在一起,把几张课桌拼起来,边吃边聊。每当这时,长军和阿锐也会加入我们。长军家里虽是军队的,可住的和我们理大一墙之隔,所以也是名正言顺的“理大帮”。阿锐呢,大概是因为找不到更好的共晋午餐的伴儿了。和那些小混混,下了课聊聊还可以,要是终日与他们为伍,阿锐这样清高的人是不屑的。

那一日,大家正吃的高兴,不知道谁把话题扯到快枪身上,说起她给长军写的那些小诗,大家顿时哄堂大笑。

长军的脸又涨红了,瞪着我们,长长的睫毛在正午的阳光下一眨一眨的。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长军张的霎是好看。

十三

想来我真是见异思迁的人。之前还是那样地暗恋着郭磊,如今见不到郭磊了,又开始喜欢上别人了。

不知大家打小是否都是这么过来的,还是因为我格外淫荡呢。其实我现在倒觉得这是一种心理健康的表现,说明我们容易从创伤中恢复过来。同志们想想看,打小到大,你共暗恋过多少人,要是每个都寻死觅活,念念不忘,可该如何健康平安地成长起来啊。

遗忘,也许是上苍给人类的一个礼物,把它交到时间的手中,再轰轰烈烈的事,过了若干年,不过也是流水中淡淡的云影了。

闲话少说,且说我发现了长军的美貌,就象发现了一个久已放在我身边而不知的宝匣。郭磊的光芒,遮盖了其他人。我惊觉自己居然忽略了身边这样一个品貌双全的帅哥。而我的惊醒,还要拜快枪的刺激所赐。后来我曾想,要不是快枪那么张扬地喜欢上了长军,我是否就让他那么无声无息地在我身边滑过去了。

我说过,我们理大帮的人,因为家里住的都在一个方向,所以放学大家顺路就一起走,有说有笑,很是热闹。

以前大家在一起说笑,我也没什么心。自从看上长军以后,我便留了心,走在他的身边。大家起了争议,我也站在他的一边。很自然的,我们越走越近。也没什么特别的表示,但彼此看对方的眼神,就会流露出与别人不同的亲近。

现在回想起来,在长军一方,那是一种纯纯的友谊。在男孩子克服对女生的恐惧之前,同性之间特有的友谊。在我呢,是一种对哥哥和朋友的喜欢。长军在军队长大,一身正气。跟他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可是有一点我挺不高兴的,就是他对快枪对他的猛烈攻式所采取的暧昧态度。我从不怀疑他是不会喜欢快枪的。可是他除了脸红,很少采取激烈的方式来回应快枪的骚扰。这让我很不痛快,尤其是听别人讲他俩的关系时,可我又做不了什么。

但总的来说,我们的关系还是很好。在回家的路上,等别人都到家了,最后我们俩还有一段短短的路要走。每当这时,我都会一手握着自行车车把,另一只胳膊搭在他的肩上。他没骑车,便随着我一起走。

他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然而和我在一起,他的话也多起来。现在我的脑海里,还有那两个少年在黄昏里搭肩而走的画面,象记忆里的一阵清风。

然而,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命运从此拐了个弯。



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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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1个评论

Fishfosh2025-5-11 15:56
好帅的图片 情感类文字太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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