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情色二三事》 BY 李小非刀 【完结】
序很久以来,我都想写一些文字,来追忆那些少年时青涩的时光。那些日子,有多少人在你身边,仅仅是一些最单纯的爱情,仅仅是一些最单纯的色彩,相伴着一生的回忆。那个时候,青梅酸涩,竹马跎跎,我们还不懂爱情,还不懂性欲,更不知道同志拉拉一零替辟一夜情.在我的记忆中,有那些星光、烛光,还有那最清澈的眼睛,永远闪亮,是为少年青涩二三事 A 灯光下为我剪指甲的少年
晨晨的眼睛很大。
妈妈在我连续重复晨晨的特征之后,终于记住了他的名字,但是还要重复一句:就是爱打架的那个小孩啊?
我说:我不打架,更不和他打架。
妈妈说:你想要妈妈答应什么,就说吧。
我说:期末考就要到了,晨晨要我帮他复习。
妈妈说:那我没意见啊,你不成天帮这个帮哪个的?
我说:晨晨妈妈工作很忙,没时间照顾他,我想晨晨住到我们家来,反正两层楼呢。
妈妈说:小东西,想要收留同学就直说。不就是每天多做些饭么。
我笑着亲了一下妈妈:妈妈你真好。
其实我想哭:晨晨没有宝宝,我也几乎没有。
晨晨的样子有点像田亮,可是眼睛比田亮大很多,在我记忆里,他的大眼睛总是闪啊闪的,似乎比田亮还要机灵。
我们在初中时一个班,总是上学放学一起走。班里的同学似乎很不喜欢他,张扬而且好斗,而且似乎还有不誉的家庭背景,成绩往往在中下游徘徊。
所以他总是对我说:独孤求败,你帮帮我拉,这回考试红灯,妈妈会气坏的。
晨晨很爱他的妈妈,班上的同学都说他宝宝是被枪毙的,可是我从来不信,也从来没有问过。晨晨妈妈很欢喜我去他家,因为她总是说自从晨晨和我一起上学放学一起玩一起学习,似乎出息了很多。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是喜欢晨晨,还是不喜欢,只是知道他是自己的小伙伴,至少,不寂寞。我帮忙一同学习的朋友很有几个,但是晨晨是对我最好的一个。
所以,我觉得我应该帮他考得好一点,晨晨妈妈也会开心。
那个期末考试的前夕,我们形影不离,12岁的少年,一起吃,一起睡,一起读书,我经常会指着黑盱盱的角落来吓唬晨晨,时常为这个桀骜少年的惊恐而大笑。
期末考试完毕,我依旧独孤不败,全年级第一,晨晨居然也在前三名。他搂着我的肩回家,他不说,我知道,他感激。
吃饭的时候,妈妈看着晨晨咪咪笑:晨晨,你的眼睛真够大的。
然后妈妈看着我的手:小刀,告诉你多少次了,指甲长了要剪。
晨晨呵呵笑。
吃完晚饭,回到房间,晨晨拉着我的手,说:我要做一件事情,小刀。
然后,他用那小小的指甲剪,一下一下的,很仔细地为我修建着指甲,那个时刻,我们坐在窗前的书桌旁,窗外有星光闪亮,晨晨是如此专心,我看不到他的眼睛,可是那咔哒咔哒的声响,唤醒了我心中的幸福。我身边的这个伙伴,不仅仅是驱散了我少年的孤独,而且还给我带来那样朦胧的幸福。剪好了,他还在认真的修着,然后吁出一口气说:好了。
那一瞬间我真的希望自己有20个手指或者更多更多,幸福的分秒我们从来不觉漫长。
多少年过去,我依然记得那一刻,那漫天的星光,还有少年那清澈的目光,不管晨晨现在在人海的哪一个角落,我依然感怀他给我的单纯的幸福,永远永远。 B. 那时花开了没有?
初二那年,我开始疯狂喜欢王菲,于是我认识了小耿。
用我们班花的话说:小耿长得很对不起观众。但是这个JJ又叹气说:小耿还是很有才华的,歌唱得好,对不起观众,他也不用开演唱会啊。
我知道这个JJ属狐狸,喜欢吃葡萄,可是怕酸。
小耿,身材瘦弱,其貌不扬,声音也不阳刚,更没有开始长胡子,有什么吸引。
可是我喜欢和小耿在一起玩,一起骑车去看电影。看夕阳把两辆车的镂在一起,一起唱哥哥的共同度过,一起唱faye的执迷不悔,那时候我是多么的快乐。
我记不得是怎么认识的小耿,那时候我们年级有12个班,到了初三大家自习也多,常见这个少年笑吟吟地站在窗外和我班的女生说话。
大概后来女生拉我过去,对小耿说:看看,这就是我们的孤独求败。
他伸出手,笑:听说了听说了,没想到这么帅呢。
他的手很软——他的笑容很亲切——他的眼睛笑起来是一种诱惑——我的脸是不是红了。
可是我知道我喜欢牵他的手。
多少人想试图和我接近,只因为他们想我帮助他们学习。可是我知道,小耿不是。
小耿不喜欢学习。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大多去唱歌、游泳、骑自行车游逛全城,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初三毕业的夏天,我们几乎每周都去看2-3次电影,什么大片港片全部覆盖。在黑乎乎的电影院里,小耿总是紧紧地握住我的手,直到我们彼此的手掌中都是汗水,湿漉漉的。
那时候我感觉是如此充实,整个世界都在那紧握的手掌中,我什么都不想。
看完电影,清风徐徐,我们常骑车去小耿家,他父母是开餐厅的。吃完美味的晚餐,我们会去他家楼上学习,楼上有小小的阳台,有小小的天台,天台上摆满了盆景,小耿的姐姐喜欢种花,更喜欢让我欣赏她的杰作。
小耿常常读会儿书,就躺到床上,叫着累死了,我就会催他快起来好好学,音箱里流着faye的声音,他会起身,到我身边,说: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我推他:我学习,所以你要学习。
他嬉皮地笑:小刀,你要是个女孩子,我一定娶你。
那时候我的胸口似乎被某种不知名的情绪溢满了,我站在窗前,看窗外的绿肥红瘦,说不出话,夕阳悄悄沿着墙壁溜下去。
小耿的呼吸在我的耳边,他的唇轻轻地、轻轻地在我颊上顿一下,我觉得时间停顿了,夕阳停顿了,我没有力气移动,甚至没有力气看窗外的花是否开了。
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这许多年。
谁能够告诉我,我那时的脸是不是红着?那时的花有没有开?那时的小耿如今在哪条街巷中逗着自己的女儿嬉乐?他是否还记得那段少年的甜蜜——只为他轻轻地吻过…… C. 独孤求败的黑道生涯
从小,我就很自恋。有人说,同志天生都自恋。也是,那少年在水边迷恋的不是水仙花,是自己的影子。
也许你会说,哈,怪不得你在文字里把自己叫做独孤求败,原来是因为自恋啊。呵呵,其实孤独求败是初中里别人给起的绰号。缘由慢慢道来。
我的黑道生涯要从一块表说起,表是十二岁生日时表哥送的,黑色的石英表,表针慢慢地走,诱人的酷。终日戴着,臭美得很,愈加地自恋,即使冬天也会把表戴在羽绒服外面,幼稚得无以言加。
那是一个冬夜,下很大的雪,在教室里做完卫生,已然是天色将黑,撑起伞,步行回家,走在小巷中,我依然还会臭美得把表贴在耳朵上听,嘀嗒——嘀嗒,我的快乐也随着嘀嗒起来。
就是那么简单的故事,我被打劫了——三个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小屁孩拉着我的伞到墙角:来,我们避避雪。然后开始礼貌的说:有钱没?借点。
我说:我没有,真的没带。
口袋被翻个底朝天,小流氓们掩饰不住眼底的失望,但是眼睛又一亮,我戴在羽绒服外面的表实在招人眼球。
那个超屁的小孩说:来,借我戴两天。
我这时才开始紧张:这是我表哥送的。要不,我等会儿给你们送钱来。
另外一个超超屁的小孩恶狠狠地看我,给我脸上来了一拳,很轻。
我束手,安静。看他们把表塞进裤兜,在漫天的飞雪中扬长而去。
回到家,我一直在静静地思考,妈妈感觉到我有什么事情,但没有问,她总是给我足够的自由度。
事实上,我在愤怒在愤怒,为羞辱而愤怒。那时的少年如我,是从来没受过什么委屈的,每次考试都是全校第一,全年级都知道小刀是独孤求败独孤不败,老师护着同学拍着,没有任何不如意,而今天,是那样的懦弱无能,被别人打劫了最心爱的手表。
我抄起一根链条锁,无声中冲出了家门,漫天的飞雪中,我冲到了那条小巷,那样的冲动居然让我以为还能找到那帮人。昏黄的灯光,寒雪锁住整个夜晚,少年的怒火却模糊了我所有的理智。
我遇到了松哥。
他戴着一顶线帽,拿着一个酒瓶:“小刀阿,这么晚还来这里转悠。”
我恶狠狠地不说话。
他看到我手里的链条,讽刺地笑了:“怎么,你这好学生也来招人打架?别看你学习是独孤求败,打架可不如我在行。”
我盯着他,我知道他在班里是有名的打架王,留了两级,他的两个姐夫都是混黑道的人,姐姐更在我们学校周围威名远扬。我平时在班里几乎没和他说过话。
他晃着酒瓶,轻轻抽走我手中的铁链,“来吧,哥哥送你回家吧。”
那年,我12,他14,他轻轻伙着我的臂膀,在暗夜无边的飞雪中,把我送回了家,一路上,我什么也没说,他什么也没说,可是那一线温暖,从他臂膀中,一直传到我心间。
即使到今日,我依然怀念那个夜晚,那个少年温暖的臂膀,那寒雪中兄弟般的关怀。
从那以后,我就跟着松哥和他姐姐开始了我的黑道生涯。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那段少年成长的日子。其实我并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混黑道,基本上我要想摆平什么人,根本不用我动手,在学校里,我依然老师们千好百好的好学生,在学校外面,我也开始学会那些被成人认为是不理成长的东东。
妈妈一向自豪于自己的家教,反对我和松哥交往。那晚松哥把我送回家,全身湿透,妈妈便很生气,松哥只是耸耸肩,礼貌地说:“阿姨,小刀回来了,我先走了,还要去给我爸打酒,再见。”
妈妈说:“不许你再和这种小流氓交往。”
我叫:“他是我同学。”
妈妈显然了解很多:“同学也不行,你也不看看他那家教,爸妈离婚,姐姐成天不三不四,会把你带坏。”
我沉默不语,事实上我想说:我就要学坏。
松哥很喜欢坐在我前面的女孩,笑起来羞涩的样子,其实很有魄力。那时候我总是和那个女孩交流诗歌,总是有说有笑,我叫她楠姐。
我总是能看见松哥坐在教室最后,不眨眼的凝视着我们。
楠姐无疑是有心计的女孩,她能感觉到松哥的好感,可是随时随地地欲诉还休,让松哥对她更加的迷恋。
于是我们三个人总是在一起玩,我们还成立了一个所谓的“威虎盟”,大有称霸江湖的味道。呵,那些少年时幼稚的游戏阿。
那段日子,我们总是一有时间就去附近大小的公园,放学总是要混到很晚才回家,总是记不清少年时怎么有那么多的闲事和精力,似乎无所事事,可是日子也在鸣蝉声中一天天过去了。我们去快哉亭下棋打牌,我们去云龙山放鹤看云,我们去湖边钓鱼放鱼,那段日子,我真的感觉到手足相伴左右的快乐。
可是我们从来不敢去我家玩,因为妈妈会生气。
终于机会来了,教师节,楠姐说:我们给小刀妈妈送件礼物,也许小刀妈妈就会高兴了。然后我们一起去礼品店,看中了一个金属做的温度表万年历。
松哥说:你有钱么?
楠姐摇头。我也摇头。
松哥看我:小刀,这都是为了你阿。然后慢吞吞的敲碎了他的小猪存钱罐。记忆中那么多硬币跳出来,他一定存了许久。
然后我们三个人就站在柜台前,一个硬币一个硬币地数了很久,看的那个营业员很无奈。
你会觉得那一幕很心酸还是很有趣,当时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幸福,直到今天还是如此,少年的幸福原来是如此没有奢求的。
妈妈很喜欢那礼物,看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渐渐也就改变了对松哥的印象。
可是后来意外还是发生了。
我的班主任,最宠爱我的班主任却是别人的冷面杀手。当班里排名最后的几个学生都被他逐走之后,厄运降临到了松哥头上。一点点的小错误,松哥被要求退学。这时候松哥正好搬了家,于是趁机办了转学,很远的一个学校。
其实我至今也无法分清那时候自己是怎样的爱情?也许是很深的依恋?也许是真挚的手足情?也许是未启蒙的同志情?总之,我哭得很痛。
其实这许多年,很多的记忆已经模糊。我试图擦亮回忆的镜面,看到的只是一张陌生的面容,我想我已经丢失了当年的自己了。
松哥后来还是经常回来,看我,看楠姐。
我曾经问他,“你是不是因为我和楠姐关系好才认我做弟弟?”
他说:“不是。是因为你有出息,你让我骄傲。”
我也问过自己,那时候会不会有一点点爱他,可是我没有答案。很多的故事如同星辰一样挂在12岁的天空,我想我已经不需要答案。
松哥去年结婚,妈妈去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妈妈说松哥要我在国外放心,他会像照顾自己妈妈一样照顾她。
妈妈还说:新娘子很漂亮,但不是你的楠姐。
事实上,楠姐在3年前已经远嫁海外。
我始终记得,松哥对我说过,楠姐是他最喜欢的而且唯一喜欢的女孩,因为她是他的初恋。
那么,我还能爱谁,谁又是我的初恋? D. 一生中唯一的愚人节
那天在网上聊天,和天涯的各位男人美女群侠乱聊,权当是和蚂蚱物理花开天使的一次同志班小会,小刀笨指乱点,把所有MSN好友同学都加了进来,一阵慌乱之后,全部踢将出去。
可是钢炮就问我了:“哥,刚才你把我拉进来,那些人都是谁啊?”
我慢吞吞地打字:“都是同志,或者同志的好朋友,我们天涯同志大会。”
钢炮送过来一个笑脸:“哥,你开玩笑了,我才不信你是同志。”
我问:“为什么?”
钢炮说:“哥,我们认识都快10年了,你要是同志,不早就把我办了?你别逗我,今天不是愚人节。”
我勉强地笑:“愚人节?”
钢炮说:“是的,我这一生只有那一个愚人节。”
我下线,开始安静。我想,我想要对你们说些什么,一些真实的回忆,也许你会说,不信,这么戏剧化啊。相信吧,我的安静是我真实的证据。
怎么能够相信,时间过那么快,我和钢炮认识都快10年了,10年是怎样的日子?
第一眼看见钢炮,是在高中的自习教室里,窗外暮色苍茫,他站在那里,憨憨地等人。我不由自主看了他许多眼,不是我色,这小孩看起来实在乖巧,戴一顶呢帽,很可爱。下课,他进来问了别人什么,然后走向我。
“小刀吧,摄影协会的孙老师让我来找你。”
“噢,你是?”我在这小孩面前故作高深。
“我叫钢,你本家,孙老师让我们做一组这周末去拍照片。”他明明天真得很,却故意作出一付老成的样子,让我忍俊不禁。
那就是我和钢炮的初识,那时候,只是称呼彼此的名字,日子长了,他总是叫我哥,而某次在公共浴室一同洗澡时,惊见他的庞然大物,我从此戏称他为钢炮。
后来,我就不再敢笑钢炮了。因为他老爹是省级的摄影名家,家传渊源,钢炮仅仅12岁,就有很多摄影作品发表呢。
现在想起来,那段少年时光,因为有了钢炮,是那么的温暖和贴近,我自幼无手足在身边,偶然那样一个乖巧的小孩跳过来身边,和我是那么亲近,是多么幸福的回忆啊。
摄影如今仍然是我最大的兴趣爱好之一,当年也正是咔哒咔哒的快门声把我和钢炮拉得越来越近,那年我高一,他初一,我们一同参加了学校的摄影兴趣小组,很多的活动,有时想想,其实少年时的那么多活动,不是为了做什么,而是希望有小伙伴在身边。
那年的夏令营,大家去爬山,看溪水,坐在树下打牌,有女孩子使劲挤在我身边,说是作参谋,我却总是挂念着钢炮,看他远远地跑开去照相,我也心不在焉,扔下牌去找他。那个夏天鸣蝉叫得很响,那个女孩后来成为我昙花般的GF,只有钢炮一直如我最最亲切的弟弟一样在我身边。
某日的清晨,我们两人一同在晨雾中去采风,我那日的作品居然得了一个一等奖,钢炮是那样地高兴,对我说:哥,我真高兴我真骄傲,你拿了一等奖呢。而他,只拿了个三等奖。记忆中的钢炮始终是那样的乖巧,从来不生我气,从来百依百顺,那样好的兄弟呢。
因为这次的获奖,我们两个人在学校拥有了一间小小的暗室,虽然只能冲洗黑白照片,可是依然为少年的世界增添了许多色彩。我们都喜欢看武侠看卡通,常常暗室会成为我们的窝藏地点。下课时,如果我一个人在暗室,我就会把厚重的双层窗帘打开,反反复复地读我们的七龙柱。钢炮也会和我一起来,在暗室耀眼的阳光下,钢炮经常坐在我腿上看书,我双手环抱着他,他发间洋溢着男孩子的气味,好闻得很,我甚至希望我们能一直这么看下去,看下去。那些少年的时光,没有一点绮念,就是那么单纯的拥抱。
武侠小说大多是租,所有的卡通都是我们拚钱一起买的。我们那时候一起吃一起玩一起看书,两家的父母都已经如亲戚般走动,每个同学都知道我有个小弟,我也尽力来呵护他帮助他。我们两个人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共享,那么默契无间。
他饿了,会跑到我教室:哥,我饿了,给我点钱。我会倾囊。
他馋了:哥,我今天想吃米线。我会载着他一同去小巷里大快朵颐。
他病了:哥,我今天头疼。我会心疼、,会担心。
他在放学时等我:哥,你车扎了,我送你回家。
在我的记忆中,钢炮总是对我无比的迁就。如果在你的少年,有那样的一个陌生人,进入你的生活,那样的依赖,那样的悲喜与共,休戚相关,你会不会在白发苍苍时对着窗外的明月清风幸福地微笑呢?
我想我这篇回忆写得不好看,流水账一般。本来么,记忆就是一些跳跃性的东西。
记得有次,夏天的雷雨过后,听说他发烧了,我急忙去看他。
进屋见他躺在床上,他妈说:“看看这孩子,就这脾气,明明下大雨,他宝宝不让他出去,他叫着说和你约好了,要去找你,一赌气连衣服都没多穿,就跑出去,拉回来就病了。”
那时候我摸着他刺猬一样的硬头发,我想,这就是我的兄弟,我们没有血浓于水,情却比血还浓。
后来我考上了外地的大学,去外地读书,他总是那样歪歪扭扭地给我写信,执意不用email.然后我休学一年,去旅游,闲居在家的日子,他怕我无聊,总是约他的狐朋狗友一同找我玩,我们喜欢去古彭广场上打牌,从下午到晚上,然后跑到地下商场里面换一把硬币,吭吭吭地打游戏。钢炮在朋友中人缘极好,虽然有时对朋友有很大脾气(对我从来没有过)。他还极力向别人推销他的哥哥,以至于后来我回到大学校园过生日的时候,居然收到各路人马寄来的贺礼多份(cd相册等等),云:大哥你很牛,你老人家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等等等等。
在我18岁生日时候,钢炮完成了一件大工程。那时候我正病着,住在病房里,收到他的包裹,打开,满满一盒手折的星星,18颗大星星,365颗小星星,一张便条:哥,如果我学习不忙,我就去看你了。你好好养病啊,别着急。刹那间我满心的幸福,眼里发酸,强忍着没有流泪。他在考试前自己亲手折出这被称为“希望”的星星,为我;每一天,每一年,我的弟弟给了我怎样的幸福!一生中能有几次这样的感动?这个星盒至今被我带在身边,也许会伴我的终老。
放假再回家,他已经个子猛蹿到182,还总是孩子一般站在我面前,和我比高,嘿嘿笑着:嘿嘿,哥,我现在可比你高了。
我去捏他的鼻子:都是喂你米线吃太多了。
然后他笑着说:哥,我有女朋友了。
一瞬间我也笑:小子你还挺能。
他说:那天我在楼下遇到了娅娅,你们真吹了?
我无语,我能说什么?我能告诉他们我是同志?我是一个喜欢男孩的男孩?
最最深的感动,是我大三那年的愚人节,4月1日,我突然想和钢炮开个玩笑,他那时正在家乡上大学。我给他寄去了情深意切的一封信,大意如下:钢炮,哥哥突然检查出不治之症,已经没希望了,在咯屁之前要远走他乡,哥哥最疼的是你,这事连老妈都没告诉,哥哥和你说再见了,云云。文字颇有惊天地泣鬼神之韵,信末大大的加重了写信日期:4月1日!!!
信寄出去,算着该收到了,心想给钢炮家里打个电话,别让小傻瓜真误会。没想到他爸妈说钢炮这几日没回家,我想也就算了,等找到他再和他说明:一个小小的愚人节恶作剧而已。
3天后回宿舍,我吓了一跳:天!钢炮坐在我宿舍里!!!1000公里的路程呢!!
我说:你小傻瓜,怎么跑来的?
钢炮说:我收到了你的信之后,就坐在教室里面哭,然后借了钱买了车票就来了。
我说:哥和你开玩笑的,你没看日期?4月1号,愚人节写的啊!
钢炮:我看完信,心就乱了,根本没注意日期。我要来带你回家的。
我傻了:你告诉我妈了?
钢炮说:没有。我怕你妈担心,我想先把你带回去再说。
我拧拧他鼻子:傻瓜,哥这么大人了,还要你带回去。你不上学了?
钢炮坐在那里笑了,依然如少年时那样憨淳。
这样大的玩笑,钢炮对我没有半点的埋怨,从小到大,他就没对我说不。带着强烈的负罪感,那几天我带他走遍了武汉的大街小巷,吃遍了武汉的山珍海味,他喜欢吃武昌鱼,我就让他一天吃两顿,还不同口味。临走之前,在黄鹤楼飘红中,他和我合影,他妈妈看了照片吓一跳,说:小刀你什么时候和钢钢妹妹一起照相了,却被他妹妹和朋友取笑了很久。黄鹤楼前一块人像模板,左边是持剑将军,搂着右边的旗袍美女,人站在后面脸露出来就行。我小刀老大站在将军后面果然威风凛凛,可是我钢炮弟弟站在旗袍模板后面,笑容绽放,天,绝对美女!可惜这张照片我并没有随身携带,否则却可以贴给天涯的朋友一饱眼福。
买了票,送走他,看车开动,我怅然若失。
钢炮和我始终没有半点的隔膜,有时候去他租的房子,他和女朋友正在睡觉,开门让我进去,我坐在那里玩游戏,他和女朋友继续睡觉。
后来彼此的环境变迁,联系似乎越来越少,但是每每我请他帮忙,他总是很努力的去做。他告诉我他结婚了准备要孩子了,我想这样他应该是幸福的。
有时候我在想:幸亏我们不相爱,这样的兄弟,一生一世,多好!
你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 冬冬:我的初恋
(1)
今天病了,鼻塞,似乎是有点儿感冒,下了大雪,深冬了,感冒也无可厚非。
不知道这段初恋的记忆会写成什么样子,很多的事情记不清了,但是很多的甜蜜和痛苦似乎被透明地冰封住,时刻在脑海浮现。我想你们和我一样,应该能记住那个和自己有过身体接触的第一个男孩子,不管有多远,不管有多久。
冬冬,是他的小名,因为是冬至那日出生,他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红扑扑的脸颊,似乎不说话就会害羞的样子。我想到现在,我是除了他家人之外唯一叫他小名的外人了。他生日那天给他打电话,他很惊讶,问我怎么知道的他的号码,我没有多说。
事实上多年前我从别的女生那里要来他家的电话号码,就一直记在我的笔记本里,不管我出去上大学、还是在异国独自飘荡,我始终不曾丢下他的电话号码,他的声音依旧很熟悉,不宽厚,没有磁性,有些尖锐沙哑,仍旧有些县城的口音,这一切足以唤醒沉睡了多年的记忆。
我们在电话里说起南京的雪、说起他即将的婚礼、说起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他说他现在胖了,我都会认不出来他了,他说他生了一场大病,因此拖延了婚礼,他说老猫的女儿都2岁了……我似乎想说些什么,终究没有说出来,时过境迁,很多的语言都是无力的。
放下电话,我才发现,冬冬和我,我们都没有提起过去的任何事情,一点儿也没有。
可是那么多青涩的回忆,怎么会那么容易割舍呢?我想起我们同眠的那个夜晚、我激荡的心跳、红脸后的亲吻,我的初恋回忆仅仅就是那一个夜晚。
如果说前述的几段回忆都还是懵懂无知、情窦未开的话,那么对于冬冬,我想这份朦胧而深刻的爱情应该算是苏醒的爱情,那个夜晚,他用他的臂膀让我明白了,我爱上了一个男孩子,虽然他不帅,红红的脸,羞涩的笑,他的唇唤醒了我身体里面沉睡的另外的世界。
一夜情,一夜情,我以下的所有文字都是为了那个夜晚, just for that night…… (2)
冬冬是我从高一就开始的同桌。
杀过了全军万马,我以超出标准分数线70分的高分闯进了市一中(据说是国家重点),颇为趾高气扬,一开始我看不起很土气的冬冬,他是从贾汪煤矿(本市的一个郊区)考来的,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比我的考分还多个十几分。连续几次考试我都输给了他,渐渐的我对他没那么反感,但是也并没有刮目相看,我从小就不会佩服学习比我好的人。
卖弄文字的人一般都高傲而且敏感,我就是这样。纯朴的冬冬明显感觉到了这一点,他语文和英语不好,数理化惊人天赋,我的作文常常是老师推广的范文,偶尔在校报上发一些英文的小文章,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欣赏,可是由于我的淡漠,他是有忙就帮,平时也是淡淡的,我们两个人的关系也就是这样。
倒是后面的女生和冬冬处得火热,那个女生长得像只猫,脾气比较暴烈,属于动不动给你后背一记天马流星的人物,我们一般都叫她老猫。两个人经常一起叽叽喳喳的讨论物理难题,而我那时候飞掉了总是对我嘤嘤哭泣的初中女友,正在疯狂地浏览温氏武侠。
冬冬住校,每个周末回家,老猫虽然家住市内,后来也去住校,熟悉了才知道老猫的宝宝在她很小的时候去世了。我每每看到冬冬和老猫在一起,就会想,冬冬还真是有同情心呢。
其实那个时候很难说是什么样子的爱情,他和她之间,经不起时间的推敲。我至今也记不起来从何时开始,我对冬冬有了那种超出一般的好感。他不帅,脸红红,头发黄黄;个子不高,声音不性感;唱歌走掉,不会写作文;行为中有些郊区人的拘谨。似乎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吸引点,可是我还是那么疯狂地爱上,甚至改变了我的一生。
以至于今时今日,每年的冬至,我都会想着给他一点电话,不管这多么远的天涯。
不可否认,十五六岁的少年,终日的相守,如果有些相互感动的机会,总是会滋生出一些朦胧而且美好的情感。我和冬冬,虽然不甚默契,但也是如此。
开学连续几次物理考试都不甚如意,我从独孤不败的笑傲千山陡然跌落深谷,心里特别苦闷,冬冬明显看出了我的郁闷,主动给我讲解物理题。正是因为有他,我今日才能在理科的道路上发展。
有一首歌唱道: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我想那个时候,是冬冬改变了我,世界离我太远,冬冬离我最近。
那些有夕阳的下午,冬冬总是靠在我身边给我讲题,我的耳边有他的呼吸,温暖而且柔和,有时候我会恍惚起来,但是不会脸红,有时候他会伸出手来环抱住我,沙沙沙地在纸上画图,我回头看他,总是红红的笑脸,淳朴而真切的笑容。我至今无法解释为什么会爱上一个男孩子,可是那幅记忆的画面总是那么鲜明而且深刻。
有段时间,我坐在外面的座位,冬冬的座位靠窗,有时不知道为了什么赌气,我不喜起身让他,他不得不从背后跨过我的凳子。有天,他不知道为什么在一条腿跨过我凳子之后,没有过去,就那样坐在我的身后,我听见背后的老猫嘻嘻地笑,冬冬紧紧地坐在我身后,一张小小的凳子,似乎有什么硬硬的东西在顶我的屁股,冬冬似乎很喜欢这种感觉,不觉间伸出手臂抱住了我,我当时不知道是喜欢还是厌恶,静止的思想和时间,一直保存到现在。
我的体育那时候不好,长跑1000米是要命的考试。记得很清楚,那次1000米考试,我拼命跑出了3分18秒,跑下来之后,天晕地转,糊里糊涂中不知道是谁把我驾到校医务室,一杯葡萄糖水灌下去,我张开眼睛,模糊的视野逐渐清晰,是冬冬红扑扑关切而真实的面容,阳光的光柱扫过他黑黑的眉毛,他的眼睛明亮无比,看到我醒来,他才开心地笑:你好了,小刀。
我想从那时那刻开始,我就可能爱上了他(虽然我没有觉察到)。我们的一生中,也许只要一分一秒一时一刻,就已经足够坠入爱河。反正从那天起,我开始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开始在同学聚会的时候伙着他,开始在文章里出现他的影子,开始比较他送给我和老猫的生日礼物。我非常懊悔于自己那种无知的城市人的傲慢,我曾经轻视过我的冬冬,因为他乡下口音种种农村习惯,可是在爱情里我长大了,我知道对任何人和任何事的尊重,不要随便轻视,不要随便否定,你丢弃的,也许是最珍贵的乌金。
最要命的是,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爱上了冬冬这个男孩子,我还以为是自小的孤独,我需要的是那种手足兄弟情,我并不知道那种连心连肺的牵挂就是爱情的前奏。即使我知道在爱,我也不会知道我们的爱情会被冠上同性爱的专名,我觉得那是自然而然的爱情,就是很正常的一个人爱另一个人,为什么要有特别的称呼。
我一直不喜欢这个称呼。我们就是爱,坦坦荡荡的爱。
那一天终于来了。
是元旦的前夜,学校放假,冬冬要回贾汪家中,特地邀请我和他同行,开玩笑说:你总要见见你的公公婆婆。被我一通飞拳打得小脸更红。我请示了妈妈,成行,从此改变我的一生。 去冬冬家要坐去郊区的客车,冬冬气喘吁吁地带着我赶上长途汽车,不幸,只有一个座位了,几番退让之后,冬冬硬把我按在座位上,我记不清那车开了多久,总之后来,冬冬坐到我的腿上,我趴在他的背上睡着了,那时候的感觉很温馨很真实,不管这车把我带到那里,只要冬冬在身边,都是一个安全的世界。
黄昏时分到了冬冬家,他的父母哥哥都是纯朴善良的笑容,作了很多好吃的来招待我,然后晚上我们就打牌,我和冬冬出奇的默契,把他宝宝和哥哥打个片甲不留,然后我出去小便,冬冬跑出来,说:我和你一起去。外面有点冷,他就把他的军大衣给我披上。我说你呢?
他说我没事,你看我脸都热红了。我心里明白,拉着冬冬的手走在冬天的月光下,一点儿也不冷,那少年时单纯而温暖的幸福啊,为什么如今一点也找不到?
他们家还烧炕。晚上要睡觉了,冬冬妈妈说让冬冬去和他哥哥一起睡,我一个人去睡客房的小屋。冬冬坚决不同意,说客房的床很大,足够我和他睡,然后我们就一起洗脚。脚盆里的水是温的,心是暖的,四只脚在温水里搅来搅去,我看他,我们会会心地笑。(有朋友说也许我对冬冬只是暗恋,我想不是,因为那种默契和会心不是友谊能够说明的)。已经有许多年我没有用过脚盆洗脚,上周出去买了一个盆,想用它洗脚。放满了温水,我想起了冬冬,想起了那个冬天的夜晚,却冲到浴室里,开着龙头放肆地冲洗,无助地流下眼泪,有些事物可以重来,可是又到那里去找到那个最初的人、和那最初的情感呢?
我们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我们只有爱情。
我们什么都不缺的时候,我们只缺爱情。
小小的屋子,冬冬妈妈把炕烧得很热,我进屋之后才感觉窘迫,那张床也不是很大。因为自小都是一个人睡觉,所以对那些身体接触很不习惯。
我问冬冬:这床小,怎么摆得下两床被子。
冬冬说:要两床被子干什么?这么暖和,我们两个人盖一床被子就够了。然后他靠近我的脸:小刀,你怎么了,怎么脸比我的还红。
因为没带睡衣,我心里又不知道怎么办,穿着秋衣,我就飞快地钻进了被窝。
我就看见冬冬在床前把外衣内衣都脱掉,只穿一条短裤,爬上床来。那瞬间我不知道是喜欢还是害怕,只是感觉很乱,我说:你穿这么少睡觉,不怕着凉啊?
冬冬呵呵地笑着:习惯了,穿衣服就睡不着。再说这屋里这么热呢。看你像个妮子似的,睡觉还害羞,穿这么多衣服。
我在被窝里擂了他一拳:像你这么没羞?衣服都不穿,就进我的被窝。他的皮肤真的是很光滑,暖暖的诱惑。
冬冬呵呵笑着,一把把我拉进怀里,飞快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作我小媳妇吧。
我无法形容当时的感受,从初中被小耿吻过脸颊之后,就不曾和谁有过这样的接触。但是这次的感觉截然不同,感动、心跳、温暖、激动、羞涩、恼怒种种掺杂在一起,我推开冬冬:你干什么?别这样。
我红着脸,侧过身去,说:快睡吧,我明天还要起早赶火车回去呢。
冬冬的脸想必也是红的,他没说什么,把被子给我掖好,也转过身去,睡了。 我不知道冬冬睡着没有,不知为何,我翻来覆去,一点儿也睡不着。似乎冬冬刚才那个亲吻唤醒了我身体里沉睡的一些因子。背后冬冬的呼吸平缓而且悠长。
被窝里好热好热,我转过身来,凝望着冬冬,他红红的脸庞、睡得乱七八糟的头发、眼皮下咕溜溜乱转的眼珠——等等,我发现冬冬根本就是在装睡。
他突然睁开眼睛,看着我呵呵一笑:小刀,你看我做什么?
我也没了那么多拘谨,伸出手去他肋下挠痒:叫你装睡!叫你骗人。
冬冬左躲右闪,突然伸出双臂,紧紧把我抱在怀里,勒住我的双手:都是你在这里翻来覆去阿,我睡不着。
他的呼吸交缠着我的呼吸,一刹那我感到非常不好意思,但有许多的幸福感涌上来,那么有力的臂膀,那么温暖的怀抱。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那么多值得信任的光。
冬冬低声在我耳边说:你是不是很冷啊?我抱着你睡好不好?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说:嗯。
我轻轻轻轻用唇吻上了他滚烫的嘴唇,我一生中第一次吻一个人,不管他是男孩子,不管他是不是将来和我一起,但是那一刻我知道我爱上了这个男孩子,那样深,那样纯,那样真,在15岁的这个冬夜。
冬冬似乎愣了一下,仅仅是片刻,更紧地抱住我,让我无法呼吸,我张开嘴,他的唇滑润而且火热,他的舌轻松地从我的唇间掠入,无声无息的游动在我的唇齿之间,世界不见了,冬冬眼中的柔光把我融化,我无法呼吸,我在燃烧,他的手在我的脊背上游走,唇舌彻底占据了我的城池,舌与舌交缠,吸与吸相关,那个冬夜,我整个的世界就只有冬冬。
事过多年,初吻在唇齿之间的感觉已经不复存在,只是记得那个夜晚,有月光枯树的影子在窗纸上掠动,冬冬紧紧地拥抱着我,他睡得很香很香,而且却在一种惶恐的幸福之中一动也不敢动,在他的怀抱里,我终于明白了自己身体里面,有一团火焰已经被唤醒,我是这样可以在一个男孩子的怀抱里感觉温暖。
月亮可以和月亮重叠,男孩和男孩也可以相爱。 太阳晒到屁股上,冬冬还在呼呼地睡着,睁开眼看着我在注视着他,嘻嘻地笑了,问:你睡得好不好?
我还没有答话,冬冬妈妈在外屋就叫了:快起来吃饭了,饺子就要夂了。
冬冬飞快地跳起来穿上衣服,说:快点,看我妈对你多好,知道你上午要走,一大早给你包好了饺子。
我轻轻地亲了他的脸一下,红扑扑的脸,拉着他洗脸刷牙。
记忆中那顿早饭也是无比的温馨,我当时抱着一本厚厚的《饮马流花河》在看,冬冬总是不停地夹起碗里的饺子,吹得凉了点送到我嘴里,叫着:书虫,还要我喂你。长胖点来我家过年,到时候杀了做红烧肉。
被我揪着他一通拍打,他妈妈闻声进来也哈哈大笑,然后我就老老实实吃饭了,扔开了书,喂他吃。现在想起他那时看我的眼神,我更加相信他对我的爱情。
其实初恋时我们都不懂爱情,我至今也无从懂得为什么会爱会痛会分开。但是有一点可以确信的是,在某一刻某一个会心的凝望时,彼此的心里都有爱,这就足够了。
我走的时候,他宝宝妈妈都极力地挽留,可是我不放心妈妈一个人在家,还是离开了,他就骑着他哥哥那辆28的自行车送我去火车站。自行车在坑坑洼洼的路上颠簸不停,我就紧紧搂住冬冬的腰,那段路在当时很短很短,在我幸福的回忆中却很长很长。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是恋恋不舍地看着他红红的脸庞,其实周一开学就见了,可是心是思念的一道阀门,你动了心,思念又怎能不奔涌而出呢?
他的拥抱、亲吻让我如此留恋,仿佛那首矜持,回荡在空荡荡却又满满的心房里,当时不懂得,现在懂得了,却已经错过,无从回首。我的朋友们啊,当遭遇真爱时,请珍惜。
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
虽然你从来不曾对我着迷
我总是微笑的看着你
我的情意总是轻易就洋溢眼底
我曾经想过在寂寞的夜里
你终于在意在我的房间里
你闭上眼睛亲吻了我
不说一句紧紧抱我在你的怀里
我是爱你的
我爱你到底
生平第一次我放下矜持
任凭自己幻想一切关于我和你
你是爱我的
你爱我到底
生平第一次我放下矜持
相信自己真的可以深深去爱你
深深去爱你
这爱有多深,也许只有自己知道,用岁月来度量才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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