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千里起解》 BY 未夕 【完结】
起程以诚对千越说:来听听这支歌吧。千越细听了一会儿说:是很好听,可好象有些不吉利呢。
以诚揽过千越,拍拍他,温柔一如既往,跟我们是没有关系的。
这一支歌,从此在千越的心里,无需忆起,却,永不忘记。
什么样的锁能锁住承诺
让你百般的温柔可以停留
什么样的歌能唱到永久
等到岁月都已白了头
你可还记得?
恋人们总是一往情深
誓言里总有一世一生
如果我想要一个永远
你究竟可以给我多少年?
但花开多久会谢
鸟儿飞多远会看不见
如果青春只是一眨眼
最爱的人何时要离别
我们都在找一个永恒的春天
我们也期盼一次不朽的誓言
但是美梦容易破碎
红颜容易憔悴
终究要泪眼相对
1
N市公安分局接到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分局的来电,被N城警方通辑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沈千越在吉林市落网。吉林市分局要求N城警方派人将该犯罪嫌疑人押回N城受审。
这个差事,落到了市分局刑警陈博闻与李炽的头上。
李炽出了局长办公室的门,甫一进那十几个人共用的大办,便气得把帽子甩在桌上,蹭到陈博闻桌前,粗声道:“陈哥,陈哥,你瞧,派了咱们什么差事?”
李炽是个新分到局里来不久的新人,二十二三岁的年纪,人倒勤快,也挺能干,就是有些沉不住气,年青人的通病。
陈博闻说:“什么差事,不就是平常的差事,比这更远的地方也不是没去过。这次,不上山不下水的,算是很不错的了。“
李炽说,“我不是说那个,我是说,那个沈千越,不是个兔子吗?恶心巴拉的。”
陈博闻今年三十二岁,是个老刑警了,都说刑警干长了就是个油子,陈博闻若不是身上那一股子懒散的,什么都不在乎的劲儿,也算得上是一个英俊的人物。
陈博闻拿出小指甲剪,开始捏着自己下巴上的新冒出来的胡茬,边漫不经心地说:“那又怎么样?反正恶心不了我。”
李炽笑起来,摸着自个儿的下巴说:“靠,象哥们儿长得这么英俊的,你说他要是使个美男计,想勾引我,我还真不知怎么办,女的倒容易对付,这男的,还真没对付过。”他浓眉俊眼,的确是个很阳光的男孩子。
陈博闻打个哈欠说:“我劝你,不要自寻烦恼。同性爱也不是逮谁爱谁的,听说他们能查觉同类的气息,一般不随便招直人,更不会来招直人警察。”
李炽颇感兴趣地问,“什么叫直人?”
陈博闻呵呵一笑道:“你连什么是直人都不知道,就更不用担心了,把心放肚子里吧。”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呸地吐掉口中茶叶,端着杯子往茶水间走去。
一出房门,陈博闻脸上的笑容就收回去了。
陈博闻表面嘻笑,背过人去,有着说不出的烦心事儿,跟佳敏的婚姻,怕是要走到头了吧,佳敏已经提出了那个意思,自己也答应好好考虑的。等这趟差之后,怕就是真的要去办手续了吧。
是从什么时候起,两人渐行渐远的?
陈博闻与李炽是第二天早上出发的,坐的快车,第三天下午到达吉林市。
第四天的早上,两人去吉林市局领人。
虽然之前看过沈千越的一些资料,但是及至见了面,陈博闻还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那个年青的男孩,穿着普通的牛仔裤与灰色的衬衫,外面套一件浅蓝色的牛仔外套,静静地坐在窗边。也说不清他长得有什么特别之处,只觉得黑是黑白是白,浓是浓浅是浅,深是深淡是淡,宛若一幅水墨画一般。黑的是眼,白的是脸,浓的是无望,浅的是忧伤,深的是隐忍,淡的是疏离。他坐在那儿,若是不手腕上的甑亮的手铐,就象一个课间休息的学子,坐在那里歇一下,想一会儿心事,马上起身再回去上课。
陈博闻自警校毕业,在刑警的岗位上干了整十年,这是第一次看见让他意外至此的犯罪嫌疑人。
从李炽的表情中,陈博闻可以看出,这个叫沈千越的男孩给他的冲击力更大,这是一个与他同龄的男孩,似乎也与他理解中的恶心变态一词全不相干,这一点不仅叫他意外,也叫他恼火。
李炽冲冲地喊:“沈千越!”
那个年青的男孩转过头来,他背着光,面容一半在亮处,一半隐在阴影里,阳光从他身后为他镀上一道淡金色的边,他答“啊?”
他宛若听到同学或是家人的招唤,他答:“啊?”
淡的,清的,朗润的声调,李炽听来更为生气,没来由地为那一份从容与淡定,他厉声道:“沈千越,过来签字。”
那是一张逮捕令,沈千越走过来,伸手拿起签字笔,他的手指纤长细致,瘦但是骨节不明显,他似乎略有犹豫,目光一遍一遍从纸上扫过,那白纸黑字,一个一个,仿佛打进他黑白分明的眼里,更映得黑白交错,织成一片深深浅浅的光影。
李炽不耐烦的以手指扣着桌面。“快点儿,签字!”
沈千越回过神来,说:“对不起。”飞快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当天下午,一行三人,来到吉林火车站。
十一月的东北,已经相当地寒冷。
陈博闻看着身边的沈千越,他穿得很单薄,嘴唇已冻得青白,却丝毫不见瑟缩之态。
三个并肩走在一起,象是一同外出旅行的伙伴,如果不是沈千越手腕上铐着手铐的话。
陈博闻替他被铐住的双手上搭了一件衣服,与李炽一起从特殊通道踏上了开往N城的火车。
上车前的一刹那,沈千越回过头来,目光越过重重的人群与建筑物,朝那一片暗云低落的天际望去,突然说,“听人说,再过些日子,松花江就要上冻了呢。”
李炽从后面推了他一下,“这关你什么事,你怕是一辈子也看不到了。上车。”
沈千越向前跌撞了一步,站稳后,轻轻地说,“真的关我的事呢,上冻了的话,他会很冷吧。”
李炽问:“谁会很冷?”
沈千越已是低头上了车。
十五分钟之后,这一列开往N城的列车缓缓地驶出车站。 请慢用2
他们三人在一间卧铺里。
一进包间,拉上门,李炽便把沈千越的右手铐在床头的柱子上。
陈博闻注意到,他用了一个很刁钻的角度,这么一来,沈千越的右手,就以一个扭曲的姿态半背在身后,要不了多久,那只手肯定会抽筯,会痛得狠。
陈博闻看着,想想,也没开口。
沈千越的神色却异常地平静,车箱里比外面暖和许多,他的嘴唇渐渐地恢复成一片淡水色。
陈博闻想,这个孩子,长得真是好。如同白山黑水,没有多余的色调,入了人的心就抹不掉。
火车缓缓地驶出了站。
李炽突然说:“沈千越,你再看一眼吉林吧,以后你怕是不会有机会了。”
陈博闻知道李炽的心思,他知道沈千越是同性爱,心里总象是横着一根刺,混着些许的好奇,时不时地总想找些碴,半是恶作剧半是试探的,自诩是正常人的人在异已者面前有意无意的优越感,那种伤害,如同米饭中混着的砂子。陈博闻也懒得去管他。
沈千越却把原来向着窗外的头掉转过来,说道“没关系,这个城市,它在我的心里藏着呢。”
他的态度从容,神情平和,声调温柔,真的不象是挑衅。李炽微微一愣。
火车开始加速。
陈博闻知道,下一站,是长春。
他不会忘记那座城市的,永远都忘不了。
陈博闻的妻子黄佳敏,便是长春人。
七年前,在他们快要结婚的前夕,他和佳敏一起去过长春。
直至今天,他还清楚的记得,那是十月底的日子,天气比现在稍稍暖和些。
他记得晚上,他同佳敏在斯大林街散步的时候,佳敏穿着厚的毛衣与长长的呢裙。佳敏挽着他,快乐地笑着,不停地说着话,他们呼出的白气,消散在夜晚清冷的空气里。那时候,街上几乎没有人,街两边,是俄罗斯风格的建筑,林荫道上的树,已落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树枝直伸向墨黑的天空,象是钢笔画就的素描。他还记得在南湖,替佳敏拍的照片,佳敏坐在石阶上,托着腮,佳敏在桦树后伸出头来,望着镜头前的他开心地笑。那些照片,连洗印社的小伙子看了,都夸佳敏漂亮。佳敏的眼睛圆圆的,在尾端划出一点小小的尖角,象蝌蚪,天真的,明亮的眼睛,巧笑嫣然。陈博闻记得,那时候,她一直那么笑着,虽说要远离家乡,虽说她家里人,因为她要远嫁,并不是太高兴,对陈博闻的职业也不并太满意,但是佳敏自己,却是满心的欢喜。她收拾了所有她的物品,连小时候收集的糖婚都舍不得丢下,最后是在火车站租了个小型集装箱才把所有的东西运走的。陈博闻记得自己问她,“干嘛都带走,以后也可以回来的嘛。”佳敏说,“当然要带走啊,现在我有自己的家了,我要带着我喜欢的这些东西,跟你过上一辈子。”
“陈哥,喝水。”李炽把一杯水放在陈博闻面前,问:“想什么,想的这么入神?”
“没。想长春的文化广场挺漂亮。”
“陈哥以前来过东北?”
陈博闻拿起杯子,把脸掩起来喝水,“做了十年刑警,中国什么地方没去过?你等着吧,有你跑得够的时候。”
李炽嘿嘿笑起来。
窗外,是大片北国的景致。苍茫暮色里,一片片收割过的高梁地,枯败的叶与杆还没有收拾完,在窗前一闪即逝,却绵延不绝。
长长的路途,真的是很无聊。并且,这次的犯人,还特别地安静,让人省心。停了不一会儿,李炽开始闲得慌了。
“喂,”他踢踢沈千越,“反正也没事儿,说说你是怎么回事?”
陈博闻咳一声。这小子,真是年青不知事,哪有这么问的,这不符合规矩,这又不是审讯室。
沈千越没有作声,眼睛平静地看过来,又转回去。
李炽碰了个软钉子,眼神凌厉地飞过去,却见沈千越的眼睛朝着窗外,仿佛在想着什么。
很快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李炽买来了盒饭。
他自己的和陈博闻的那份儿,要明显地丰盛许多。
陈博闻问:“你小子,要超支了啊。”
李炽笑道:“是我请客陈哥。”
沈千越是右手被铐着,他不是左撇子,行动自然困难起来,李炽冷眼看着他。
他的盒饭里,是一份极普通的西红柿炒蛋。
那西红柿似乎还不太熟,切得很大块儿,红里浑着青色。鸡蛋几乎看不到。沈千越慢慢地用筷子拣了放进嘴里。有些笨拙,却不见狼狈。
显而易见,他来自一个家教极好的家庭,吃饭时几乎没有声音。
李炽看他半天忽然道:“这么酸的东西也能吃得下去,害喜了?”
陈博闻暗暗伸脚咚地踢了他一下。
那个男孩却抬起头来,看着李炽。明净的眼光,无波无澜,象月光下静静的湖面。
突然,他笑了一下。
清浅的,善意却疏远的笑,春风拂柳一般。就象是一个宽和的人,不与那淘气的小孩子一般见识的笑容。而那个淘气的小孩子,就是李炽。
李炽越发地不自在起来,身上的燥热一层层涌上来。恶声恶气地喝道:“看什么看!”
沈千越低下头去,单手把没有吃完的饭收拾好。他做得很慢,不急不徐的。然后说:“我吃好了。请慢用。” 你真的想知道?3
沈千越说:请慢用。
把陈博闻与李炽都说愣住了。两人对视一眼,李炽半块排骨含在嘴边,半天才咽下去。
倒是那个说话的人,看着窗玻璃,静静地出着神。
那玻璃外是沉黑的夜色,染得那片透明墨玉似的光洁,反映着小小车箱内的一切。沈千越的目光,却似穿透了这一切,看进那深浓的黑暗里。
时间到了十点多钟,很快车箱内就要熄灯了。陈博闻站起身,替沈千越解开手铐,让他脱下外套,在窄小的铁床上躺下,盖好毛毯,然后准备将他的右手重新铐上。这时他注意到沈千越的右手手腕已经红肿一片,衬着他白皙的皮肤非常的醒目,沈千越将手腕转动了两下,微微皱了皱眉,再顺从地将手伸到陈博闻面前。
陈博闻俯身看着他,离得近,他的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清朗的光泽让陈博闻有片刻的失神,想了想,陈博闻将他的左手铐在了床栏上。
在他抬起身的瞬间,他听见沈千越低低地说:“谢谢。”
黑暗里,三个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陈博闻自然还是想着与佳敏的事。想着想着,却分了神。想起那个睡在对面的男孩刚才很低的那一句谢谢,不过半天的功夫,但是陈博闻承认,这个男孩的确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意外。
李炽想到,自己是第一次与一个真正的同性爱同处一室,在这以前,同性爱这三个字,对与他而言,不过是一个存在于纸面上的遥远的词汇,并不具实际的意义。李炽喜欢女性,甚至可以说热爱女性。他迷恋她们柔软的身体曲线,或甜腻或清雅的脂粉气息,还有她们说话的腔调,薄怒微嗔时的风情,他这样样貌的年青男孩,虽说上的是警校,但是从来也不缺乏与女性接触相处的机会与经历,他有过数次多年的恋爱经验,他与两三位女性有过肉体的关系,他喜欢这样的体验,乐于为女性鞍前马后地服务,他实实在在地想不通为什么这世上会有男人不喜欢女人这种美妙奇特的生物,而去喜欢与自身一样硬棒棒,有着同样身体构造的同性。他以为这样的人,一定一望而知有着别样的外表,恶心的,造作的,怪异的,变态的。但是,这个沈千越,却真的叫他迷惑。他外表干净清爽,举止文雅有致,没有丝毫的妖异之处,甚至比他大多数的朋友都更象一个谦谦君子,这种认知上的强烈反差,让他的感觉异样的灵敏起来。他没有发觉,其实自己对沈千越的好奇已经让他淡忘了他其实首先是他的犯人这回事。他在黑暗中仔细地去辨认沈千越的呼吸,大睁了眼,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沈千越的左手是被铐着的,这样,他只能仰躺或是朝左侧睡,而不能向右面翻身。人有的时候很奇怪,睡着的时候,会突然想翻向某一个方向,不然,会觉得怎么也不舒服,越是不能翻向那一方便越是想,仿佛只有那样翻个身才能睡着。李炽是有这样的体验的,在警校的训练中,常常有在野外过夜的经验,那种时候,窄小的睡袋,坚硬的土地,会让他觉得辗转反侧地想找一个最舒服的睡姿而不得。
但是,沈千越好象完全不在意,他一直一动不动地向左侧躺着,黑暗中可以看见他几乎没有起伏的身架,颇为单薄。他的呼吸都是浅的,不绵长,不匀均,李炽知道他还没有睡着,但是,他在想什么?
沈千越,你在想什么?
第二天一早,三个人都醒了。
李炽解了手铐示意沈千越穿上外衣。李炽看着他想:他凭什么早上起来连脸都没洗就显得这么干净?
他气呼呼地把沈千越象昨天一样铐在床上,他也注意到了,他的手腕肿起老高,在手被自己扯向身后时,他看到沈千越咬了咬下嘴唇。
这一趟回程,他们没有买到特快的票,路程还有大半。
车箱里,飘荡着音乐声,三个无语地坐着。
也许因为是早上的关系,广播里没有播流行歌曲,也没有播相声之类的东西,播放的是一首很舒缓有些哀伤的钢琴曲。
李炽听了一会儿,站起身来,做了几个扩胸动作,随口说道:“这是什么曲子陈哥?挺好听,还挺高雅。”
陈博闻笑道:“你们刚毕业的情侣,小资调调儿,你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李炽一起笑起来。“还真是,就在嘴边,听着耳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名儿了。”
“离别。”沈千越说。
“什么?”李炽回头看他。
沈千越笑一下说,“是肖邦练习曲第三首,叫离别。”
李炽哼一声说:“你好象也是上过大学的吧。”
沈千越点点头,“我三年级的时候,被学校开除了。”他的声音里,并没有特别的伤痛。
李炽又哼一声说:“你说你,好好儿的,干嘛走这条路?你父母现在该有多伤心多绝望?”
沈千越说:“他们,都在国外。”
李炽道:“在国外怎么了?你做了这种事儿,他们在天边也会以你为耻。”
陈博闻在一边咳嗽一声。
沈千越似乎没有听清李炽的话,忽然扭转了身子,扑身向窗前,脸紧紧地贴上窗玻璃,问:“过了长春,要经过葫芦岛吧?”他不象是提问,倒象是自言自语:“以诚哥,就是在那里当的兵,也是在那里学的开车。”
李炽心中的好奇越发地被他的话挑得高涨起来。他踢踢他的腿,“喂,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说说你的事儿。”
陈博闻给李炽送过去一个颇为严厉的眼光,他果然是太年青了,这两天,他已泄露了太多的自己真实的情绪,这对警察而言,是极忌讳的。陈博闻回想起自己刚刚进刑警队时,也曾犯过同样的错误,而引发这种错误的个性特质,使他至今依然是个小小的刑警,这些年,他改了许多,但是,有些错误,于一个人,尤如烙印。
但是,那个沈千越慢慢地回过头来,认真地想了想,忽然抬头说:“你,真的想知道?” 慢慢讲给你们听4
沈千越说:你是真的想知道吗?
李炽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沈千越静静地笑了,说:“好,旅途还长,我就慢慢地讲给你们听吧。”
李炽,包括陈博闻在内,都没有想到他真的要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一时间倒不知怎么回答。
沈千越微笑着接着又说,“放心,警官,我不会说你们诱供的。”
刹那间,他的神情里,甚至有一丝调皮,那种属于他这个年龄男孩子的,很单纯的调皮,从他身上萦绕不去的淡淡忧伤里跳出来,象是夜晚湖面上跳动的一点星光。
沈千越眼睛看着窗外飞逝的景物,慢慢地开始了述说,“我跟是以诚,是两年前碰面的。”
陈博闻敏感地意识到,他用了一个奇怪的词儿,他不说:我们是在两年前认识的,他说,我们是两年前碰面的。
沈千越说,“我记的很清楚,那是初秋的天气。那一年的秋天,特别的凉快,在N城是很少见的。”
偏离是N城一家Gay吧。有一定的规模,也具一定的档次。装修简洁明快,布置雅致舒适。来得人不少,大多数有伴,也有来找伴的,但是很安静,即便是肉体的买与卖,都是在暗地里静悄悄地进行着。
那是一个初秋的晚上,九点多钟,并不是酒吧人最多的时候。吧台那里,坐着两个男子。
两个年青的男孩子。
其中一个,这么凉的天气,还穿着紧身的黑色背心,椎型的牛仔裤,身形瘦长结实,很端正清爽的五官,剪得短短的头发,慢悠悠地喝着酒。边上,还有一个男孩。
却穿着普通的白色衬衫和牛仔裤,纤长的双手,象取暖似地抱住啤酒杯,轻轻地前后晃着身子。
穿背心的男孩用肩膀碰碰他,小声地说:“喂,苏苏。看那边角落里的那个男人。盯着你哪,有老半天了。”
白衣男孩子,唔了一声,喝一口酒,不作声。
“昨天他也在那儿看着你,还有昨天的昨天,昨天的昨天的昨天。”
白衣男孩被酒呛了一下,低声咳了两声才说:“JO,昨天的昨天是前天,昨天的昨天的昨天是大前天。最近你跟外国人呆久了,连中国话都生疏了。”
被叫做JO的男孩笑眯眯地揉揉他的头发,那个白衣男孩垂下眼睛也微笑起来。
JO说,“又来了又来了,就你这种笑的样子,连我看了都忍不住动心。”
白衣男孩儿也笑着在JO的头上拍了一下,“去死吧你。呼,我撑不住了。我要走了。”
JO说,“可不是,今天早点回去休息吧。只是,那些家伙等会儿见不到你,该失望了。”
白衣男孩儿不以为然地吹一口气,掀起额前一缕长长的流海。
就在他起身要走的当儿,那个坐在角落里许久的男人终于站了起来,下了好大决心似地走上前来,拦住他问:“请问,你是越越吗?啊不,请问,你是不是姓沈,叫沈千越?”
近前看起来,男人高高的个头,面容平常,却很是宽和敦厚的样子,剪了平头,穿着也中规中矩的。
苏苏淡淡地扫他一眼,说:“不,我不是。”倒是和声悦色的。
JO把双肘撑在吧台上,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
这实在是非常老套的搭讪的方式,可是,由这个面容憨厚的男人做来,却生出一份特别的趣味来。
男人突然红了整张脸,看着苏苏要离去,想上前拉住他又不敢,只跟在后面,急急地又道:“那个……那个……”
苏苏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着他,不说话。
他的目光安静地落在男人的身上。让人想起鸽子,安静地落在黝黑的屋脊上,离得那样近,却全不相干。
男人接着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可是……我是……我是以诚哥啊,越越,我是是以诚。你……你不记得了吗?”
苏苏摇摇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男人的额上冒出一溜儿汗珠,“我们可不可以……我是说,我可不可以跟你聊聊?”
苏苏低下眼睛看着地面,一线微笑浮上来,说:“对不起,我可从来不免费陪人聊天的。”
男人呆了一下。
苏苏又微笑一下,向前走去。
男人一急之下,拉住他的胳膊。“等一下,请等一下。好,我们,可不可以,出去谈一谈?”
苏苏看看他攥在自己胳膊上的那只大手,又抬头看看男人,“我的价钱可不低。”
他的神色里没有半点波澜,仿佛在说一件极平常的事。
是以诚忙忙地点头道:“好的好的。”
他说,好的好的。不象是谈一场声色交易,倒象是在抚慰一个任性的孩子。
苏苏继续不动声色。
男人好象不好意思似地,放开了拉着苏苏的手。
苏苏说,“好,那么走吧。”
JO赶上来,扶住苏苏的肩问:“喂,你真的要跟他走?你今天不是……”
苏苏似笑非笑地用脚背踢踢他的腿,“少管点儿闲事,留神长白头发。”
苏苏和是以诚一起出了酒巴的门。来到门外,是以诚冲着停了一溜车的街边走去。苏苏一看那车,扑地笑出来。
是一辆摩托,款式有些旧,笨笨的样子。倒是很象它的主人,苏苏想。
是以诚的脸又红了,两手无措地搓了搓,说:“小的时候,我总是骑着自行车带着越越到处去,那时候,越越说,要是能骑上摩托就好了。后来,我就买了这个,样子有点笨,但是骑着很稳妥的。”
苏苏转过脸来,就着路灯好好地细看了看说话的男人,然后说:“走吧。”
男人却不动身,从后座里拿出一顶头盔,小心地戴在苏苏的头上,仔细地扣好。
明明是刚刚见面的人,他这么做起来,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仿佛这个动作,他已在心里酝酿了许多次,许多年。
两人坐上车以后,是以诚还回过头来说一声,“坐稳了吗?别担心,我慢着点儿开。” 我不是我不是5
是以诚也坐上摩托,刚刚要发动车子,忽然又下了车,脱下自己身上的外套,递给苏苏,说:“这个……你穿上吧。”
苏苏摇摇戴了沉重头盔的脑袋。
是以诚上前来,轻轻拉起他的胳膊,把衣服给他穿上,“穿上吧。我里面还有一件背心呢。你穿得这么少。”
那衣服的袖子直拖到苏苏的手背上。
苏苏透过头盔上那一小块玻璃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的眼睛很干净,里面映着一个穿着过大的外套,戴着厚重头盔的,怪模怪样的自己。
是以诚重新坐上摩托,苏苏忽然发问:“我们去哪儿?”
是以诚回过头来,温和地说:“去我家,好不好?离得不远。”
苏苏说:“好。”
以往,也不是没有男人带他回家,但更多的人,喜欢去开房间,毕竟要干脆利落一些,离开宾馆,那曾在床上纠纠缠缠的两个人,好象相爱的两个人,立刻全不相干了,只剩下钱的交易,倒是明明白白的。
男人把车子开得很稳,也不快,还是有秋夜的凉风扑过来,下车的时候,苏苏觉得脑袋变得更重了。
他们停在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内。
是以诚小心地替他把头盔拿下来,有一缕头发,绊在头盔上,苏苏不耐地想扯断,是以诚笑着说,“慢着慢着。”一点一点解开了,道:“这不是好了吗?扯下来多疼啊。”又指指楼上说,“在五楼。”
上楼的时候,苏苏就看出来,这是一个极普通的拆迁安置的小区,楼道长而窄,摆放了一些各家弃置不用却又舍不得丢掉的杂物,也没灯。五楼的过道里倒是有光亮洒下来,是以诚带着苏苏来到一户门前。那门头上,亮着一盏灯。
是以诚说:“这楼道里没有那种节能灯,说了要装,有几户不愿拿钱,就耽搁下了,这是我自己装的,晚上就开着,上下的人也方便些。”
打开门,是以诚说:“来,进来吧。”苏苏随着他走进房间。
迎门就是狭长的过道,只看见里面客厅的一个角。地板被擦得异常的光洁,苏苏看见上面倒映着自己模糊的一个影子。刚踩上去,便给滑了一下。是以诚扶住他,他的手火热而有力,隔着薄薄的衬衫,让苏苏觉得被烫了一下似地抽回手臂。
是以诚笑起来,“地板很滑,小心。穿上拖鞋就好了,就这双吧,这双比较软。”
他弯下腰去,替苏苏把鞋套上,苏苏一声不响站在门边,由着他搬起自己的脚,穿上鞋,一只,另一只。
是以诚的房子是两室一厅,是老式的房子,厅很小,苏苏一眼就看到迎面摆着的一架钢琴,黑色的光洁的,贵族般静静地立在客厅的一角。
苏苏说:“哦,原来你还是个音乐家。”
是以诚憨憨地笑着挠着头发说:“我哪里会,我是一个粗人。越越会弹。我们小的时候,学乐器的孩子还不象现在这么多。越越的妈妈是个小提琴家。”
苏苏的笑容里突然染上了点说不清的东西,悠悠地说:“你连琴都给他预备好了啊。”
是以诚说:“你弹一个吧。”
苏苏淡淡地笑着走过去,轻轻掀开琴盖,细长的手指从琴键上划过,带出水流一样的声音,“这么高雅的东西,我哪里会。再说,就是会,也不能用这个琴啊,回头给你的越越弄脏了。”
是以诚想要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苏苏转移了话题,“你这厅不大,东西不多,倒还显得宽敞。”
真的,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收拾得纤尘不染,但是却又有着活活的生活的气息,墙上暖色调的画儿,是大幅的向日葵,沙发上厚厚的垫子,厨房里光洁得闪亮的器皿,都与身边这个长相平常,但是十分整洁的男人相当地融和。
苏苏觉得头晕得越发厉害起来,他问:“浴室在哪儿,我先去洗个澡。”
是以诚拉开厨房边上一个小小的拉门,“在这里。”
苏苏走进去,是以诚也跟了进来。
苏苏看看他,开始解自己衬衣的扣子。“要一起?”他懒懒地问。
是以诚腾地红了脸,“不是。这里的窗子,安得有些问题,不大好关,这个天,到了晚上就有些凉了。”
他用力地关上那扇小而窄的窗,回身又拿了大大的浴巾,还有一套睡衣,递给苏苏。
苏苏正半解了衣扣,手停在衣襟上,歪了头看他。脸上是水波一样流动的淡的笑。是以诚也笑笑,说:“浴衣旧了点儿,但是干净的,你将就着穿。”说完出去了,从外面替他关上了浴室的门。
苏苏听见那拉门“嗒”地一声落了锁,收了脸上的笑容,把那软软的浴巾贴在脸上,坐在浴缸的沿上,发了半天的愣。
出来的时候,头上的热度似乎被浴室的温度蒸腾得又上升了几度,身上的热量却好象被四周冷的空气一丝一丝地吸走了。
苏苏几乎是扑跌在卧室的床上的,是以诚也走了进来。
苏苏在床上翻了个身,仰视着是以诚,垂着眼拉起睡衣的领子,对是以诚笑笑,说:“你喜欢维尼熊?”
是以诚说:“越越喜欢。”
苏苏哦一声,“你的越越。”
是以诚答,“我的越越。”
苏苏拍拍床,往里挪了挪,然后,开始解睡衣。
是以诚却拉过被子,替他盖好。“我们……谈谈好吗?”
苏苏嗤地笑一声,“难道你真的要纯聊天?”
是以诚看着他的笑容,那陌生的笑,绽放在他梦中定格了多年的脸上,“越越,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你一点也不记得我了?”
他的神情里有着隐隐的却藏也藏不住的悲伤,苏苏握住他的手,“越越当然记你,只是,我并不是越越。我只是一个,你看到的那样的人。”
是以诚慢慢地伸手抚上了苏苏的脸,“越越……为什么……”下面的话突然地中断了。
“越越,你好象在发烧。”
苏苏歪了下头,闪开他的手,“一点点。”
“象是很高的热度呢。我这里有药的,我去给你拿。”
苏苏突然拉住他的手,眼睫倏地掀开,水色迷离地看过来,“喂,发烧时的感觉更好,你真的,不想试试?”
是以诚拍拍他的手背,“乖,我去拿药给你,秋天发高烧,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象哄着一个讲蛮理的想要玩危险游戏的孩子。
苏苏呆呆地躺在床上,疼痛,如一丝火线,从脑子深处烧上来,一路漫延下去,整个人慢慢地象是半浮在空中,无着无落地,只想睡去。
朦胧中,觉得有人扶自己起来,喂了药,药丸,还有苦极了的药汁,他开始挣扎着躲,却被一双温柔又坚定的手固定了脑袋,半点也动不了。身上的痛,心里的无可述说的情绪,通通被病里的那一份昏沉激上来,苏苏开始唔唔地发出象是哭泣的声音,过一会儿,声音没了,有大颗大颗的眼泪滚下来,急而汹涌。就听见一个声音,不断地在耳边喊,“越越,越越。越越。不怕,我在这里。”
苏苏的头转过来转过去地呓语,“我不是。我不是。” 你真的只是苏苏吗?6
苏苏是在额头上一阵清凉里慢慢安静下来的。
心头也渐渐清明起来,咬紧了牙不再发出一点的声音。
睡到半夜,苏苏清醒了些。头上的热度下去不少,还是昏沉,但是已经没有了那种跳痛的感觉了,只是浑身发软,手与腿似有千斤重,朦胧只想睡,眼皮却象砂纸似地磨得生痛。
迷糊中,觉出有人进来,换了额头上已经变温了的毛巾,换上清凉的另一条,又轻轻地退了出去。
一夜就这样过了。
第二天早上,苏苏醒来,也不想动弹,前一夜的一幕一幕在眼前划过。
隐约记起,自己在神智不太清楚的时候叫过,不是我不是我。
苏苏拉起被子盖住了脑袋。知道是该起身了,可就是不想动,也不知为什么,跟自己犯着倔。
是以诚轻轻地推门走了进来。
苏苏闭上眼。
是以诚走过来,摸摸他的额头。苏苏感到身下的床微微一沉,知道他是坐下来了,等着他下一步的动作,却什么也没有。
即便是闭着眼睛,苏苏也能感觉到他的视线一寸寸地在自己的脸上留连盘绕。
苏苏咬着牙,只是不睁眼。
那人却也不动分毫,苏苏的脸慢慢地热起来,也不知道红没红,那个人温暖的气息扑在苏苏火烫的脸上,居然是一片清凉的感觉。
苏苏暗暗想,难道要一直装睡下去?又想,反正是他逼我的,害他上班迟到是活该。
好在,是以诚终于走了出去,苏苏睁开眼,望着天花板,吐出一口气。
苏苏出了卧室,便闻见一屋的香气。不是油烟旺盛的味道,是清淡温暖的米香。是以诚看见他出来,微笑着说:“早。”又问:“好点么?过来喝点稀饭,完了好吃药。”
苏苏也不作声,走过去,在桌边坐下。
是以诚盛了一碗粥放在他面前。“小心烫着。”他说。
苏苏低头看那碗中,粥熬得极好,米粒都茸茸的,却不粘滞厚重,让人不由得有了胃口。
苏苏慢慢地吃着粥。
是以诚看着他,突然说:“越越,你还是小时候一样,吃饭都没有声音。”
苏苏头也不抬,面上带了两分浅笑说:“应该有很多人吃饭都没有声音的。”他抬起头,竖起一根细长的手指在是以诚眼前摇了摇,“再说一遍,我不是越越。”
苏苏继续喝粥,边笑着接下去说:“我跟他,长得很象吗?这种事,只在电视电影或是书上看到过,还真没遇到过。”
是以诚好象暗暗地叹了一下,没有再做声。
苏苏喝完粥,是以诚便把药和水给他递了过来,苏苏也不看他,接过来吞了下去。
一时间,屋子里静了下来。只有墙上挂钟的滴达声音,在一片寂静中格外的清脆。
是以诚试探地开了口:“越越……”
苏苏突然打断他的话,“喂,我说,你,真的,不做吗?”
是以诚说:“啊……”
苏苏又笑起来,他的笑温润似水,却并不轻快。“我既然跟你出来了,做不做我都是要收钱的,你可亏了。”
是以诚正要说话,苏苏说:“对不起,我要走了。”
是以诚一愣。
苏苏接着说:“我说,我要走了,请付钱。”
是以诚神色黯然,苏苏看了,鼻子里低低冷笑一声。
是以诚说:“好的,好的。”又是那种哄孩子的腔调。
苏苏突然地烦燥起来。
是以诚进了房间,不一会儿拿了个信封出来,轻轻地放在桌上。却说道:“再多呆一会儿好吗?”又将一个小小的塑料包递给他,“还有些药,也给你。这药挺管用的。”
苏苏接过来,随手塞进口袋,说,“你不上班去?”
是以诚说,“哦,那个,我早一会儿晚一会儿都不要紧的。”
苏苏又轻笑道:“哦,原来是老板。”
是以诚红了脸,“也算不上。自己弄了个小小的运输公司。刚刚上轨。”
苏苏看着手指不说话,突然说:“对不起,有没有小指甲刀?我这里长个倒刺,疼得狠。”
是以诚一叠声地说:“有的有的。”起身去找。
等他从卧室里找了小剪刀出来时,发现苏苏已经走了。一点声息也没有。
桌上,有一叠钱,白色的信封放在最上面,是以诚拿起来,上面有几个字,“谢谢你昨晚的照顾,给你个优惠吧。钱我拿一半。”
那字迹潦草轻飘,仿佛在下一秒就会如其主人一样消失无踪。
这以后,是以诚总也找不到那个苏苏。
是以诚天天去偏离守着,但是,苏苏却没有出现。
是以诚没有见到苏苏,却见到了那个跟苏苏在一块儿的叫做JO的男孩儿。
是以诚走过去问,“请问,越……苏苏在吗?”
JO也认出了他,“你找苏苏?这两天我也没见到他。”
是以诚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口:“请问,苏苏,真的姓苏吗?”
JO笑了笑,“这位先生,你不会不懂我们是做什么的吧,说句实在的,做我们这一行的,有几个会用真名实姓?苏苏他姓什么,我是真的不知道,只知道大家都叫他苏苏。”
他年青的眉目间,流转着浅浅的自嘲,一点点的沧桑,转瞬即逝。
“那么,”是以诚不是没有犹豫的,但是还是忍不住要问下去,“你有没有他的联系方法,或者……你知不知道他住在哪儿?”
JO一口酒呛出来,斜瞟了他一眼,“我当然,咳咳,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手机号吗,倒是有一个,他要是知道我随便告诉了人,一定跟我翻脸。大哥,你可别叫我为难。”
是以诚无奈地点点头,“还是谢谢你。”
是以诚出了偏离。
这个酒巴,地处比较偏僻的街道,清冷的路上,只有斑驳的树影,在一片昏暗中轻轻摇椅摇曳,摇出孤清的姿态。
越越,你在哪里?你真的,只是苏苏吗? 一个协定7
沈千越沉在回忆里,他仿佛又回到两年前,躲在酒巴的暗处,看着那个男人傻傻地坐在那,或是嗫嚅着向人打听,一家酒巴,又一家酒巴,一天,又一天。这个木讷的人,居然没有发现,自己好几次就跟在他身后。JO开玩笑地说,你还不快现身,是哥哥快要变成千里寻夫的孟姜女了。
沈千越的脸上慢慢地慢慢地浸染上了浅浅的笑意,那从内心深处一路染上来的笑容,晨光中清雅如玉。他自言自语地说:“这个傻瓜!”他叹一口气,“假如当时他不找我,假如当时我不跟他定那样一个协定……就好了。”他回过头来,把头靠在床栏上,笑容一点点消散,象指缝间无法挽留的水流。“人这一辈子,不管你怎么逃,逃不过命运去。”
整整一个月了,是以诚几乎跑遍了可以找到的所有的酒巴,但是他找不到越越。
他想念了他整整八年,好容易找到他,他又消失了。
是以诚从又一家酒巴里出来,颓丧地在路基上坐下来,把头埋进膝盖里。
也许,真的是有些莽撞吧。分开的时候,越越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孩子,完全不明白自己心里对他存着的那份心思,他不过当他是一个哥哥那样地依赖。现在的他,过的是怎样的一种生活,从那天看来,是以诚不是不明白的,但是为什么?他一定有他说不出的苦,但是,他是否愿意自己再一次地融到他的生活里?越越,你在哪儿呢?
是以诚胡乱地揉着头发,抬起头。
一个人,抱着膝盖蹲在他面前,黑白分明的眼睛,清朗如水的眼神,望着他,不说话。
意外与惊喜让是以诚动弹不得。
“喂,”那个男孩儿说,“还在找你的越越。”他的声音慢悠悠地,象叹息一样“你可真够痴情的。”
说着,他站起来,是以诚下意识地要去拉他,却见他并没有转身离开,而是后退两步,坐在了路边的栏杆上。细长的腿一条支在栏杆上,一条拖下来,晃呀晃。
“我说你,”他似笑非笑,“找越越干嘛?他是你什么人?”
是以诚也走过去,靠在他身边,“越越,他以前,是我的邻居,也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我的小兄弟。”
“哦,”苏苏回过头来,“原来是青梅竹马,难怪你念念不忘。咦,你看上去挺老实,原来那么小就开窍了?”
是以诚脸红了。
苏苏哈地笑出来,故意用一只手指从他脸上划过,“这么容易脸红,还怎么出来混?”
是以诚看着他,他穿着单薄的外套,白色的,米色的裤子,映在那深暗的夜景里,浑身上下仿佛只有黑与白两种颜色,配上他略显轻佻的态度与语气,不融和里,有一种奇异的魅惑。
是以诚说:“你真喜欢穿白色。”
苏苏问:“你的越越呢?他喜欢穿什么颜色?”
是以诚说:“越越啊,他喜欢蓝色。”
苏苏的身子打了个晃,是以诚扶了他一下。刹那间,两人的面孔贴得那么近。
是以诚想,越越啊,你长高了很多呢。
他的面容,已退却了少年时的稚气,代之青年男子的一种简明的清俊明朗。总是淡淡表情的脸,细看之下,非常的生动。
苏苏知道是以诚在细细地观察他,忽然低落了眼睫,笑了一下,非常短促的笑,但是是以诚还是敏感地捕捉到了他熟悉的记忆深处的味道。
是以诚接着说:“越越的父母都是很有本事的人,他父亲是古生物研究所最年青最有成就的研究员,母亲是一个音乐家,本来,他们不太赞成越越跟我一起玩儿,”他憨憨地笑,“因为我的父母是研究所的门房。但是越越,却喜欢跟在我身后。我也……非常地喜欢他。他很安静,人生得单薄,有点内向,戴着副小小的黑框的眼睛,不太合群,有时会受院儿里小孩儿的欺负,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会护着他,他是一个,非常招人疼的孩子。我从他十岁起一直带着他,直到他十四我十九的时候,我去当兵才分开。回来的时候,我父母已经不在研究院干了,他们家也搬了。”
苏苏忽地把脸凑近了来,说:“你看,我不戴眼镜的,你怎么说我象他呢?”
是以诚伸手捡掉一片落在苏苏头发上的落叶,温和地说:“我看过他不戴眼睛的样子。”
是以诚的五官很平常,在一层温柔宽和的气息笼罩之下,却如同陶坯上了釉,让人不自觉地被那一份光彩那一份温暖所吸引。
苏苏看向夜空,突然说:“不如,我们来定个协定吧。”
是以诚问:“什么?”
苏苏恢复了那略带轻佻的笑,说,“我说,不如我们来定个协定。我来扮演你的越越,你呢,继续找他,三个月,我给你三个月,在这期间,你找到他,我立马走人,你找不到他,三个月期满,我也立刻消失,咱们银货两讫,怎么样?”
他晃着腿,笑眯眯地,也不看是以诚,自顾自地一口气说着。
是以诚愣了,然后,他笑了。
“好!”他说,干脆利落的。
苏苏从栏杆下跳下来,“那就这么说定啦?走了。”
是以诚跟在后面说:“我,什么时候到什么地方去接你?”
苏苏回过身来,笑着倒退了走,边说:“免了吧。还是我送货上门吧。”
是以诚呆呆地站在路上,这一晚的奇遇,让他陷入微微的晕眩,头脑有些发檬,越越,他还是不承认自己是越越,但是,他愿意给他三个月。啊,三个月,是以诚想,我们会有三个月的时间啊。
墙角的小蜘蛛,吐丝结网,困住了自己。但是,他还是贪恋那窗前的一片温暖的阳光,慢慢地想爬过去。
那只小蜘蛛,他说他叫苏苏。 我来了8
是以诚整整一个晚上,辗转反侧,不过四点便醒了,怎么也不能再睡,就起来做了早饭。越越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喜欢喝他做的粥。那时候,整个研究院,只有他们一家还没有用上煤气灶,父亲用砖头砌了个土灶,捡了枯树枝做柴禾,用来做饭。自家的那口熬粥的大锅是用了多年的,锅盖还是栅木的呢。虽说做饭不象煤气灶那样快捷,做出的饭菜倒好象是特别的香。记得那时候,越越对这个土灶特别的感兴趣,每次做粥的时候,他总是蹲在一边,用力吸着鼻子,闻那温温的米香,一边还问:好了没有,好了没有?掀开锅盖的时候,扑出的热气,糊了他的眼镜,他总是一路小跑出去,擦干净了再跑进来。他老是不让是以诚看见他不戴眼镜的样子,直到那一次……后来,院儿里有淘汰下来的旧的煤气灶,领导给了他们家用,父母高兴得要砸了土灶,是以诚阻止了父亲,把那个土灶搬到屋后的小棚子里放好,越越一听说这事,赶紧跑了来,是以诚带他到小窝棚里看那藏着的土灶,他高兴地跳上是以诚的背,让是以诚背着他在小院子里转了半天。越越小的时候,还真是个可爱的小孩子啊,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别扭。现在也是。是以诚笑得傻傻的,自己却没有发觉。及至早饭做好,才五点半。是以诚在屋子里晃来晃去,东摸摸西看看,那心境竟如同即将迎娶新娘的毛头小伙子那般,忐忑中无限的期待与快乐。
是以诚听见门铃响的一瞬间,立刻从浅寐惊醒跳起来,开了门。
苏苏站在门口。
他换上了浅蓝的棉布衬衫,蓝色的牛仔外套与牛仔裤,有点懒洋洋地依着门框站着,看见是以诚脸上掩不住的喜悦,笑了一下说:“我来了。”
是以诚一下子把他抱起来,转了个圈子,然后紧紧地搂住。
苏苏的脸靠在他的肩上,在是以诚看不见的这一刻,他的脸上温情弥漫,如同少年时一样。
回过脸来的时候,那一种微微有些轻佻的笑又浮了上来。
“喂,我今儿就算是上工了啊。”
是以诚一愣。
苏苏说:“嘿,你不会忘记了我们的协定吧。那算了,我走喽。”
是以诚下意识地拉住他,“不不不,我记得,我记得的。来,快进来。对了,你没有行李吗?“
苏苏挑挑眉调侃道:“你包了我的人,又没包我的行李。”
是以诚结结巴巴地说:“哦,我不是……我……我是说……”
苏苏说:“你脸又红了。对不住对不住,不逗你了。”
是以诚问:“吃了早饭没有?我做了粥。”
苏苏在桌边坐下,是以诚盛了粥送到他眼前。苏苏看着碗说:“昨天,我想起件事儿来。你要我扮越越,总得告诉我一些越越的爱好习性什么的,勉得我演不象,你越看越失望对不对?比如,越越他爱吃什么?他爱玩儿什么?有什么特别讨厌的东西?”
是以诚的眼光平和温柔地落在他的脸上,一寸一分地扶过去,“越越啊,他很乖的,也不挑食,吃粥的时候喜欢放糖,平时除了练钢琴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成绩好,人聪明,却不是很喜欢念书。运动也不是很好,学骑车那会儿,摔了好多跤,坐在地上不肯起来,赌气说一辈子不要骑自行车了,要我以后买了摩托车带他。他生得单薄,老爱生病,怕吃药,但是冷天又怕穿厚衣服,说是象狗熊。他那会儿,头发有些黄,我就常常用门缝夹碎了核桃给他吃,他的牙齿很齐整很白,吃零食的时候喜欢用门牙去啃,象小狗一样。最怕人家动他的眼镜。怕痒怕得要命,却喜欢人家给他挠背,他常常趴在我膝盖上,说:帮我挠挠背,帮我挠挠背。南方的孩子,跟我学得一口东北土话,为这个,还给他妈妈说过几次呢。”
苏苏静静地看着他,听着他用轻缓的语调一一说出那些藏在记忆深处已经模糊了的往事。他从来不知道,这个高大的总是温和护着他的邻家哥哥会把这些事记得这么久,记得这么多,记得这么深,记得这么好。
苏苏伸手掀开糖罐的盖子,掩示地往粥里加了两勺糖。
“那他,越越,他是怎么叫你的?”
“他叫我以诚哥。没人的时候,我会叫我哥。”
“好,从现在起,我就学着做越越了。”他慢慢地吃着粥。然后抬起头来,他的脸上退去那层总是浅浅浮着的略略轻佻的微笑,他的眼神清亮如水,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副小小的黑框的眼镜戴上,望着是以诚,笑一下,又接着捧起碗来喝粥。刹那间,是以诚只觉得身处一叶小舟,顺水而下,周围的岁月倒退八年,那个可爱的,有点小别扭的,总是依赖着他的男孩子,在那青葱嫩绿的彼岸,含笑望过来。
是以诚觉得眼眶里有什么湿热的东西在酝酿,转头间,掩盖过了。
他说:“来,越越,看看你的房间。”
沈千越跟着他走进第一次来时睡觉的那些卧室,这显然是这套房子的主卧。他连夜把这屋子重新整理装饰了一下,换了全新的深蓝色床单,窗边小小的布艺沙发上摆着新的蓝白格子的大靠枕,边上有书报筐。
是以诚说:“缺什么告诉我。我就睡隔壁。”
沈千越站着看了一会儿,回过头来说,“谢谢你,以诚哥。”
是以诚说:“起这么早,要不要休息会儿?等会儿我上班,你随意。给你这个。”
是以诚拉过千越的手,将一枚钥匙放在他手中。
千越低头看着那光亮的,尤带体温的小东西,“以诚哥,你不怕我卷了你的家当跑了?”
是以诚揉揉他的头发,“当然不怕。我信你。”
千越说:“你信越越,还是信苏苏?”
是以诚认真地看着他,笑容憨厚,暖得象冬日午后的阳光。
“我信的就是你!” 喜欢男的?9
沈千越一个午觉居然睡到了近五点钟。
醒来的时候,有浅黄的暮色已经染了进来,千越觉得自己象是一枚琥珀中的小虫子,凝固了安详,好象可以持续一生一世。他惊讶自己居然在陌生的床上这么平静的睡了长长的一觉,好象要把这几年里所缺乏的睡眠都补回来似的,更惊讶自己能够在陌生的床上平静地醒来。第一次是在哪一天,那时是怎样的心境,那段记忆如阴影永远地投在了千越的心版上。
千越的脑海里重现出一个人的面容。极高挑的个头,大大的桃花眼,挺直的鼻梁,蓬松微卷的头发。
那么英俊的容颜,那么凉薄的心肠。
千越用力甩甩头,坐了起来,在床上发着愣。电话铃响了。
是是以诚。
温和的声音在说:“越越,是我。我快下班了,你有什么特别想吃的,我去买了来。”
千越说:“不用了。”
两下里都沉静下来,只听见彼此细微的呼吸声。千越记起多年前,是以诚偷偷地用门房的电话给他打过来,那时候,他快要中考了,母亲开始禁止他放学以后出去玩儿,他和是以诚约好了,电话铃响两声就挂断,一定是是以诚在楼下等着他,千越会找各种借口下楼来,有时是倒垃圾,有时是想买一个什么文具,然后飞跑了下楼去,以诚会在楼梯口等着他,给他一个新做的小玩意儿,或是一小块吃食。有时妈妈说什么也不让他出门,他会偷偷跑到阳台上,对着下面站着的人挥挥手。
往事如风,扑上脸扑上心。只是,千越想,自己,是再也回不去了吧。
是以诚轻轻地喊,“越越?”
沈千越回过神来,轻笑道:“喂,快回来吧。饿了!”
千越的声音里带着初醒的含糊粘滞,是以诚的心不由得软成长流的水,说:“好!”
宁可在一旁看着他,问:“晚上有约吗?老板?看起来好象很高兴的样子。”
是以诚放下电话,脸微微的泛红,吱吱唔唔地说:“啊,没……也不是。”
宁可说:“快点回去吧,我来锁门。”
看着是以诚匆匆离去的背影,宁可叹一口气。太好的一个男人,却始终不容她走近。也许他心里装着什么人,是打电话的那个吧。
是以诚看着开门的沈千越,还穿着深蓝色有维尼熊图案的睡衣,头发有些乱,小小的黑框眼镜滑在鼻梁上,有些睡眼惺忪,好象一下子小了好几岁。
是以诚问:“今天干什么了?”
千越懒懒的说:“没干什么,睡了一天,庆祝我米虫生涯的第一天。”
是以诚笑着揉揉他的头发。
千越换了衣服,懒懒地靠厨房门边看着是以诚做饭,是以诚在他注视的目光里有些害羞,原本利落的动作乱了起来,叮当一声把一个碗在水池边上磕碎了。
千越过去帮忙,是以诚叫一声,“小心划着手。”拉起他伸向水池的手,两人的手湿碌碌地缠在一起,凉的凉,热的热,彼此都是一愣。
是以诚遮掩地说:“越越,明天是周末,公司里的人说是要去珍珠泉烧烤,这个月的生意很不错呢。你看越越,一遇到你,我就有好运了。”
千越说:“我自己都衰得很,还有运气给你?”
是以诚在他的前额上拍了拍,“从今以后,我们都会好运。哎,一起去吧。”
千越笑着没作声。
不大会儿,是以诚便做了四个菜,抬呼千越过来吃饭。
热气糊住了千越的镜片,是以诚替他摘下来,擦净了再戴上。
离得那样近,同样明徹的目光在空中交汇,试探的,躲闪的,象初恋时偷偷交握的手。
先低下头去的是千越,是以诚的目光,是暖的,却叫他愧,亦叫他怕。
两人无声地吃着饭。
千越的嘴边沾了饭粒,他垂着眼,用食指轻轻地抹去,举止之间,竟有无比的诱惑,是以诚呆住了。
这样的越越,于他,真的是陌生的。
敏感的沈千越,立刻意识到了。两年的荒唐生涯,原来在不经意间,把有些原本不属于他的东西,这样深地刻进了他的骨头里。
原来他丢掉了所有的衣物,但是,还有些东西,是丢不掉的。
他的心情在瞬间黯淡了下去。
是以诚念念不忘的,倒底只是那个单纯的,干净的,清如水白如雪的沈千越。
而不是他。
这个多了一层苏苏的外壳的沈千越。
第二天,千越还是随着是以诚一同去了珍珠泉。
是以诚的公司规模很小,一共才七八个员工,两个是司机,其余的是职员。
秋天的珍珠泉,是一年里最美的。地上是厚厚一层枯黄的松针,银杏的树叶变得金黄,阳光下仿佛透明的一般。
这是N城最好的时刻了。
丰沛如生命,短暂如爱情。千越想。
几乎是在第一分钟,千越便觉查出那个叫宁可的女孩子,对是以诚怀着特别的心意。她并不很美,但是很清秀,非常娴静的举止,又混着两分利落。总是静静的跟随在是以诚的身边,把各种肉类细心地刷了作料与蜂蜜,烤得恰到好处再递给是以诚。是以诚都转递给千越,她看到了,柔和地笑。她今天的心情很好,以为是以诚会带什么人来,但是,他带来的只是一个男孩子。他说是他的兄弟,从小在一起的,前不久才又碰到。
晚上回到家,千越装作无意地问:那个叫宁可的,很不错的女孩子。很大方,又不八卦。
是以诚说,是啊。
千越笑道:“你是真看不出来还是装糊涂?她喜欢你。”
是以诚红着脸低下头,“不是装,只是,她的情义,我无法回应。”
千越看向别处,“你真的,只喜欢男的?”
是以诚坦然道:“是。”
“那么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个GAY的?”
“很早吧。那时候十五六岁。”他停了一下,下了决心似的,“越越,你是我喜欢过的唯一的男孩子。只是,那时候你太小。我,不能告诉你。”
千越低下了眼,静静地听着,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是以诚又问:“那,越越,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男的的?” 少年往事110
以诚问越越,是如何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男人的。
奇怪的是,越越心头首先浮出的,不是那个中年男人削瘦青白的面孔,也不是他冰凉却湿润的手抚摸在自己脸上的感觉,不是第一次那混合着末日般的畏惧与天堂般的欢娱的初次的体验。
却是他那个家。那个他离开了许多日子的家。那一段迷蒙孤寂的少年时光。父亲文雅却淡漠的脸,疏离的语气,直到几年以后,他才懂得,为什么父亲从他五岁以后便不再与他亲近,他才在明白了自家这个可悲可怕的秘密后,在无限恐惧与羞惭里明白了父亲的苦楚。千越的眼前又浮现出母亲美丽的面容,高高盘起的乌发,上面斜插着一只仿古的发簪,青绿的泥金的色调,在母亲脑后轻摇款摆。每次在书上到摇曳生姿这样的词汇,总会想到母亲,美丽的母亲啊,出色的容貌是她这一生的骄傲,却也是她一生不安分的根源。她是那样地病态地害怕老去,总在不同的男人身上验证着自己的魅力。
表面上看来,是这样般配的两个人,这样和谐完美的一家子,但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
千越记得最初他们一家住在两室一厅的小套房子里,母亲与父亲已经分房而居,他便一直在客厅里搭床,晚上,他会拉开他小小的行军床,床前,会拉起一道布帘。蜡染的图案,靛蓝的色泽,是母亲去云南演出时的纪念品,在那一方小小的隐蔽的天地里,他不会看见父母那形同陌路地在家里来去的身影,他不会看见厨房里那一瓶瓶分别贴着父亲与母亲名字的油盐酱醋。每天吃饭时,父母会依次使用厨房,分别做了饭菜,井然有序的,彬彬有礼的。然后,母亲会问:你今天跟妈妈吃还是跟爸爸吃。他知道母亲这么说是刻意地想拉进他与父亲的距离,但是,她是徒劳的。大多数的时候,千越会说,我跟妈妈吃。但有几次,千越说,今天我跟爸爸吃行不行?他只敢对着父亲的背影这么说,每一次这么说时,他总下意识地期望看见父亲回过头来,哪怕是虎着脸拒绝,但是,没有,每一次,父亲会若无其事地多摆出一副碗筷,却一言不发。或是突然轻轻地用筷子磕住千越伸向菜碗的筷子,说:请用公筷!父亲少年离家,千里求学,他是很会做家务的,他做的菜,比母亲做的,好吃许多,但是,千越吃进嘴里的,是蜡的味道,咽进胃里的,是铅的沉重。
这些事,是任何人都不知道的,千越甚至从没有说给与自己最为亲近的邻家哥哥听,以诚哥哥也从不曾到过他的家。父母都不喜欢客人。
但是只要一出了家的门,父亲依旧是清雅温和的,母亲依旧是高雅美丽的,孩子是听话乖巧的。是可以上了杂志内页的,广告似的家庭。
直到父亲的一个研究成果获得了国际的荣誉,他们一家搬进了新的极宽敞的新家,千越算是有了自己的房间。他的钢琴,还是放在客厅里的。千越了解一件事,他们家装修花费最高的,是父亲房间的隔音墙,父亲甚至不想听到他的琴声。从此以后,他再没有与父亲一起吃过饭。
后来,大约是千越十六岁的时候吧,第二年他就要参加高考了,母亲给他找了一个老师辅导他的功课。
那是一个梅雨季节吧。
多年前的往事,有着梅雨季节里潮湿粘腻的味道,从心头浮起来,又沉下,象雨打在水里的浮木上。很久远的事了吧,久到那个人的面容都已模糊不清,千越闭上眼,努力地回想他的五官,但终究是徒劳。那个让自己初初懂得做男人的滋味的人,那个帮助他了解到原来男人与男人之间也是可以有鱼水之欢的人。他只记得,他抱了厚厚的一摞书本,穿着雨靴,身上披着浅蓝色透明的塑料雨衣,从雨衣边角滴落的水珠掉进了他的靴子里,湿达达的,还有着梅雨季节特有的燠热。一路腻腻滑滑地走去。
老师的家,住在旧城区,弯曲的如同迷宫的小巷子,低矮的屋檐,窗台上放着长方形的柳条筐,种着碧绿的菊花涝。
老师是个离异的中年男子,独自一个人居住。千越第一次便发现,他居然与父亲文雅气质十分相似,似乎连容貌都有两分相象,只是衣着较为寒素一些。
他的脾气,却与父亲大不相同,他说话声也是轻的,动作也是缓的,但是,他会对千越笑,会摸摸他的头发夸他,千越不由不主地亲近他。
有一天,千越去补课,神色却慌张,眼里含着泪,几乎是苍惶地进了老师的家,却不肯坐下,靠在门上,急促地喘着气,发着抖。
老师去拉他,他死也不肯动地方,额上沁出细密的汗,惶恐如被惊吓了的鸟。老师想要开窗,他突然尖叫道:“不要。”
老师收回手,望着他,亲切地说,“你是怎么了,小千越。”
千越只觉得无比的委屈,酸楚冲上来,堵在喉间,阻了呼吸,涨痛了心。
老师把他抱在怀里,一下一下地抚摸着他的肩背。他的手落在千越背上时,给他以火热的感觉,稍稍离开,又让千越觉得身处冰窖般的寒凉。
在阵冷阵热中,千越断断续续地说:“老师,我是不是成了个流氓了,还是我要死了?”
老师突然松开抱着他的手,看着他的脸,慢慢地,他的脸上呈现出了然的微笑。他很慢很慢地斟词酌句地说:“千越,你,好好地听老师说,这是每一个男孩子,成长为男人所必经的事情。这代表你长大了,你你可以承担男人的责任了。还是一个很好的孩子。你明白吗?”
千越满脸湿汗,泪眼朦胧,象迷途的小鹿般无依无助。那种神情,让人怦然心动。老师听见自己的声音,完全不受控制地说:“这也同时表示,你可以享受男人的乐趣了。”
那种蛊惑的,催眠一般柔软黏稠的声音,给千越带来安慰亦带来了一丝丝地恐惧。他看见老师的脸在眼前慢慢放大,老师的眼睛是浅褐色的,但是并不透亮,象是里面沉淀了什么厚重的东西,他白暂的肤色有些干涩,离得近,可以看清眼睛周围细密的皱纹。
老师后退两步,从橱子里拿出一条崭新的内裤,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很轻,并且一直看着千越。然后,他牵了千越的手,慢慢地把他放倒,仰面躺在床上,他自己,也躺在他身边,一支胳膊半撑起身子,看着他。
千越觉得,老师变成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却好象并不想伤害他,他怕,怕到不能动弹。隐隐的,又有些说不出来的期待。
老师缓缓地退去他的裤子,外面的牛仔裤,然后,是内裤。
却并没有让他马上换上干净的新内裤。
千越半祼着神智昏乱地躺在那儿,完全地不知所措。
突然,他觉得,有一只微凉的,湿润的手,包裹了他那还没有完全长成的地方。
那是,老师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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